关于限期主动说清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9-02 17:02:00 来源:本网

为持续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生猪(含育肥猪、能繁母猪,下同)保险等涉农保险监管力度,维护涉农保险市场秩序,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在全区开展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主动说清问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8年至2019年6月期间,在全区生猪、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森林(含公益林和商品林)等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签订保单对应的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使用中,存在以下行为的,要在2019年9月10日前向区纪委监委或所在地纪委(纪工委)主动说清问题:


1.投保环节。在投保标的物和投保数量方面,虚构、虚增保险标的或者重复投保;投保人未足额缴纳自缴保费,存在代签或代垫保费或违规返还投保人保费;农户自主投保及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乡镇农业林业工作机构、村社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户统一投保的没有分到户的清单或未经农户签字确认。


2.查勘环节。在受灾情况方面,保险机构现场查勘资料不齐全,损失认定依据不充分,生猪等牲畜无害化处理材料不完备,保险机构核损后未与农户签订赔偿协议并经农户签字确认;对农户理赔情况没有在村社一级进行公示。


3.理赔环节。在理赔工作方面,保险机构按固定赔付率向投保人理赔,通过虚假赔案骗取套取保费补贴或理赔款;保险赔款支付的收款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赔款不到户、赔款到村社干部或统一指定人账户等损害投保人利益;通过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或者截留、挪用保险金、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人应缴保费等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赔款支付不合规。


4.费用支付环节。在列支农业保险工作经费方面,保险机构委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乡镇农业林业工作机构等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费用支付标准;虚列工作经费;超标准支付费用;违规将费用拨付给各级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


5.在管理职责履行方面,未严格按照规定选择保险机构;财政部门受理补贴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未履行资金审核拨付流程;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以及农业保险协办人员通过违规提供虚假投保数量证明,伙同其他人员或机构骗保、制造假赔案等行为套取资金,违规收取保险机构支付的费用或向获赔农户收取回扣等问题;财政、农业农村、审计、林业、金融中心等部门在以往检查中发现保险机构违规问题未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


对限期内主动查摆问题、如实说清问题的,问题轻微且主动交代、积极整改到位的,依纪依规从轻处理或免于处分(处罚)。对不主动查找问题、妄图蒙混过关,一经发现的,将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严查严处,严肃追责问责;针对不主动查摆、交代骗保事实的保险机构,情节严重的,按照保费补贴相关规定取消其一定年限在当地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资格;对排查出的违法问题线索,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问题。


举报电话:0839-3267755。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

广元市利州区监察委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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