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 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9-02 16:23:16 来源:本网

各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区纪委监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区民政局八卦山公墓管理所所长张震违规发放领取补贴问题。2016年张震违规为10名公墓业务联系人发放通讯补助费、春节慰问费共计1万元;2015年至2017年法定节假日期间,在未全部到岗值班的情况下,张震为自己及该所临聘人员发放值班费共计1.891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张震受到诫勉谈话,并追缴其违规领取的值班补助0.6598万元;责成区民政局党组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

二、雪峰街道党工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雪峰街道6个村(社区)违规为离职干部发放补助。雪峰街道党工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严不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2019年3月,雪峰街道党工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讨,党工委书记作出深刻检讨,并全面自查自纠。

三、赤化镇林业工作站站长王文生选聘生态护林员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王文生在负责赤化镇选聘生态护林员过程中,未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赤化镇2017年度部分生态护林员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并将石羊村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非贫困户李某某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义上报选聘为生态护林员,王文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王文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龙潭乡红岩村党支部书记刘广琼、村主任邓洪清在易地扶贫搬迁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履职不到位问题。市审计局在2018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发现龙潭乡红岩村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中2公里道路硬化项目未启动。刘广琼、邓洪清作为红岩村负责人,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打折扣,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设滞后,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刘广琼、邓洪清向龙潭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龙潭乡政府分管副乡长仲小凤受到谈话诫勉。

五、东坝街道金柜社区党员周跃军开设赌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7年7月至9月,周跃军伙同他人在旺苍县某娱乐场所内开设赌场,获利3.5万元。2018年8月,周跃军被旺苍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5万元。2019年3月,周跃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原九级职员侯鑫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廉洁纪律问题。2017年6月侯鑫在与某公司项目部签订砂石供销合同已经终止的情况下,骗取他人资金1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12月,侯鑫被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作为公职人员,侯鑫私自经商办企,违反廉洁纪律。2019年3月,侯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七、回龙河街道同心村“两委”委员刘亚林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10月,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同心村三组和五组分别出现秸秆焚烧现象,刘亚林作为同心村分管环境综合治理的负责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刘亚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原区农业局东坝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站郭崇碧工作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11月,郭崇碧在东坝街道莲花定点屠宰场开展驻场检疫工作期间未按相关规定对某单位拟宰杀的生猪查证验物,在生猪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等情况时,未按相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工作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郭崇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省自戒,把改进作风作为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党性觉悟的实际行动;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赌博敛财、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等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党组织,并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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