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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制、严整改、促治理” 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9-28 18:38: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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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中央巡视办工作网站宣传报道广元市“建机制、严整改、促治理”  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的相关做法。



广元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落脚点,围绕“责”“改”“治”三个维度,在整改制度设计、监督管理、成果转化上持续发力,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职责分明、权威高效。市委加强组织领导,对全市巡察整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着力构建职责分明、权威高效的整改责任体系。一是建立自上而下的领导机制。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每轮巡察整改综合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对重点人重点事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推动跨部门、跨领域问题整改,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实施,牢牢把握3个月集中整改、6个月成效评估、1年内常委会听汇报、2年“回头看”4个关键节点,持续释放严的主基调,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压茬推进,形成工作闭环。被巡察党组织当好主角,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挂帅,对巡察反馈问题带头领办、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认真整改。二是构建系统集成的工作机制。市委巡察机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统筹督促职责,印发《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流程导图(试行)》,将党中央意见、省委措施细化完善为整改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工作责任,以图表形式直观展现,确保巡察整改流程化、具体化、可操作。建立巡察整改业务培训机制,每轮巡察反馈后,及时组织被巡察单位分管领导、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召开整改业务培训会,上好整改第一课、走好整改第一步,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更好把握巡察整改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有效解决被巡察单位“不想改”“不会改”“改不好”的问题。三是强化各司其职的监督机制。市纪委监委机关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先后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不力的4个党组织进行约谈通报,追责问责领导干部5人。市委组织部制定《加强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督促整改实施办法》,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考核评价、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纳入干部政治素质档案。集中整改期满3个月内,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日常监督情况,监督责任进一步压实。

抓严抓细监督管理,做到立体推动、规范有序。围绕意见反馈、整改审核、成效评估三个环节,优化方法形式,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环节促改效力,形成立体推动、规范有序的整改工作格局。一是集中反馈压责任,全面通报传压力。树立“整改从反馈抓起”的工作理念,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常态化出席分管部门单位巡察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提要求,持续传导整改责任压力。召开行业系统集中反馈会,既通报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又分析面上的共性问题,巡察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同时,同步抄送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推动整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汇总整理后通报给分管市领导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为开展专项治理提供重要参考。二是清单对账强督办,四方会审严把关。建立问题清单,被巡察单位据其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确保问题整改数量一致、标准统一;建立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问题管理台账,定期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定期发放《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通报巡察整改不力被追责问责的典型案例,提醒被巡察党组织及时关注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实行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每轮巡察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开展联合审核,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研督导、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掌握整改进度。三是量化评估提质效,目标考核促落实。修订《广元市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实施办法》,明确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配合,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参与,在设置整改责任履行、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成效深化3项现场评估指标基础上,外加整改情况问卷1项民主测评指标,构建起“3+1”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公正评价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安排巡察发现问题较突出、社会普遍关切的重点部门单位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分管市领导点评、市委书记提要求,倒逼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整改成效评估结果纳入市级部门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八届市委巡察以来,先后对15个市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予以扣分。

用好用活成果转化,实现系统治理、标本兼治。通过线索处置强震慑、系统治理解顽疾、专题调研促改革,推动以巡促改向以巡促治转变,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一是聚焦问题线索强化惩治震慑。把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作为巡察成果运用的重要内容,对巡察期间发现的明显违规违纪或能及时整改解决的问题,坚持边巡边移、立行立改、快查快处。在全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巡察、常规巡察期间边巡边移问题线索10条,立案查处5人。坚持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每3个月更新办理情况直至办结。截至目前,八届市委巡察共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51件,立案审查16件2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人。二是深化专项整治解决顽瘴痼疾。将巡察发现相关领域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交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历史遗留、久拖未决、民生热点问题。市教育局针对巡察发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与乡村“小微班”“小微校”并存的问题,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加大新增学位建设力度,2022年全市新增各类学位8390个。市住建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联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分类化解处置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专项整治,分批完成9个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工作,办理1010户不动产权证。三是开展专题调研服务改革决策。针对巡察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分领域、分行业进行系统梳理,充分开展调查研究,查找监督盲区,剖析制度短板,形成决策参考,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针对巡察发现“全市水利资金欠拨和统筹难题”“国企资本布局不优、职能交叉重叠、下设公司层级过多”等问题,先后形成《关于全市水利项目资金执行专项督导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等,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10余项,解决制度性、深层次问题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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