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第二批集中进驻
发布时间:2023-04-12 15:29:22 来源:本网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12日,市委第一、三、四、五巡察组分别进驻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开展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苍溪县委宣传部开展为期1个月的提级巡察。至此,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第二批集中进驻。据悉,第二批巡察将于5月中旬结束。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苍溪县委宣传部工作动员会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团市委工作动员会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
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委巡察组将紧盯党委(党组)职能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特别是全力拼经济比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了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了解市委关注的其他情况。
据了解,第二批巡察将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专项检查,还将对利州区公安分局,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利州区和朝天区5个县(区)委宣传部开展联动巡察。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办公地点,张贴巡察公告,设置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开通电子邮箱、信访意见箱等信访渠道,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关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