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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的保洁员社保

发布时间:2021-05-26 16:09:17 来源:利州区委巡察办

“大姐,你多少岁了,干环卫工作多少年了?”利州区委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在走访基层环卫所时看到一名保洁工在清扫社区公共卫生,上前礼貌地问道。

“我今年52了,做这个工作不到一年。”“那你一个月工资多少呢?社保费帮你交了吗”巡察组工作人员刨根问底地询问。

“我的工资每月都是在社区李主任那里领的,有1300多元,社保费家里人两年前就已经帮我交清了。”

听了大姐的回答,巡察组工作人员产生了疑问,保洁员的工资不是应该由环卫局统一打卡到个人账户上,统一办理社保吗?怎么会是去社区主任那里领,社保费还由家人去交呢?巡察干部随即记下了这位大姐的名字,与区环卫局提供的环卫保洁岗位人员名单进行比对,未查找到这位大姐的名字,并发现保洁员岗位名单里面有很多是社区“两委”干部,于是决定将该问题进行重点了解。

真相浮出了水面。因社区干部收入低,部分社区人员未购买社保,就想到了在环卫保洁岗位上打“擦边球”,把社区干部登记为“环卫保洁人员”,与区环卫局签订保洁员岗位《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费由区环卫局承担,然后假“环卫保洁人员”再自行聘请社保超龄人员具体从事环卫保洁工作,将环卫局下发的保洁员工资以个人名义发放给聘用人员,移花接木,假“环卫保洁人员”就冒领了真环卫保洁人员的社保,而真正的环卫保洁人员的社保还得自己来交。

在摸清问题后,巡察组及时将该问题移交给利州区纪委监委。

目前,利州区纪委监委对杜某某、李某某、吴某某等12名社区“两委”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2位真正的环卫保洁人员应享受的社保已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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