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推动整改村(社区)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07 09:28:28 来源:苍溪县委巡察办
在基层巡察发现的问题中,问题在下,根源在上的情况比较多见。苍溪县委巡察机构实践探索、创新举措,初步形成推动村(社区)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真改实改工作机制。
分列清单,同步反馈签收。村(社区)问题清单同步向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并实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双签收”制度。
统一认定,及时分配交办。村(社区)党组织在收到反馈问题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对涉及村(社区)因治理能力水平、政策支撑及土地、人才、资金、信息、产业资源配资和跨部门、跨村、乡镇协调等情况,所导致的村级组织“造血”功能缺乏、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保障不力、落实拆迁安置、土地流转、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等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组织集中初核,5个工作日内乡镇党委与巡察组共同识别研判,7个工作日内由县委巡察办统一审核,经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并明确相关问题整改分管县领导和整改具体牵头县级职能责任部门、协助单位后,牵头部门组织实施整改。
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整改。牵头的县级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协助单位配合,制定整改方案和“三张清单”,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普遍性问题开展系统治理,个性问题落实整改具体措施。强化上下联动,部门、乡镇、村(社区)三方联改,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台账管理,跟踪指导督导。县委巡察办建立村(社区)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台账,会同派驻(派出)纪委监察组开展问题整改跟踪指导监督,限期销号。集中整改期满前3个工作日内,由牵头县级职能部门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报告,送巡察组和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汇总形成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考核逗硬,确保整改实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别纳入整改责任部门、乡镇、村(社区)的全面从严治党考核、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整改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好、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党组织一一逗硬考核,分别扣分。
在2020年县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时,明确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农资金整合不力、村集体工程招标管理不严等5个村(社区)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开展县、乡、村(社区)一体化专项整治,完善制度、标本兼治,打通了巡察整改“篱笆”,有效破解了“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基层治理难题,提升基层了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