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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五个规范化”助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10-15 09:35:39 来源:剑阁县委巡察办

近年来,剑阁县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机构设置、队伍配备、流程督导、信息研判、档案管理“五个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巡察深化发展。

机构设置规范化。建立了包含巡察办、4个常设巡察组、5个非常设巡察组的“1+4+5”巡察工作机构模式。巡察办内设综合股、督查股、信息中心,增加了事业编制4名,进一步强化了岗位配置、厘清了岗位职责;巡察组每组配备组长、副组长、专员各1名,4个常设巡察组主要执行每轮巡察任务,5个非常设巡察组主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督查督导、执行巡察整改“回头看”并适时参与到每轮巡察工作中来,常设巡察组与非常设巡察组分工分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为扎实开展好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队伍配备规范化。按照巡察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要求,近两年来新进1名80后、5名70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组干部80%以上从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中选用,平均年龄控制在50岁以下。建立巡察组组长、优秀巡察干部、专业巡察人员储备库和培训师资库(智库),确定4名优秀年轻专职组长,将参加过巡察的优秀年轻干部以及纪检、组织、宣传、财务、项目、审计等专业年轻人才纳入储备库,采取“一事一授权”的方式,每轮巡察前从中随机抽取、认真组织培训,确保“巡察尖兵”能力素质胜任工作岗位。

环节流程规范化。对巡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流程以及文书模板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巡察工作操作流程规范》,按照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巡察“回头看”、巡察总结等8个环节,规范明确巡察工作流程37项;修订《巡察工作文书参考模板》,对应各个流程规范明确各类文书模板57份;同时,对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开展巡察工作以及巡察整改相关的文件制度进行梳理汇编,印发被巡察党组织遵照执行,确保了巡察工作环环相扣、衔接紧密、规范开展、有力有序。

信息工作规范化。按照巡视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率先设立了“巡察信息中心”,接入纪委专网系统并管理运行了“巡视巡察工作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审签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及时录入更新各类工作信息。建立巡察工作基础数据库,对每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受理的各类信访以及整改成效等进行台账化、清单式管理,加强对数据信息的报送、分析和研判,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参考。构建信息宣传大格局,加大对巡察工作宣传、巡察情况公开公示、巡察发现问题公开曝光力度,不断强化震慑效应。

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专人负责、收集全面、归类清晰、资料准确、格式统一、保管安全”的原则加强档案管理。设立档案室1间,按标准配备“三铁一器”,专门存放巡察工作组档资料;建立巡察资料组档清单、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采取“一个被巡察单位一宗归档资料”的方式,每轮巡察后随即按环节、按程序对巡察工作资料进行归档立卷,并同步建立电子资料档案库,客观真实记录巡察全过程工作,既确保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又确保了巡察工作有据可查、有据可依,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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