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建立巡察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9-11-26 17:26:43 来源:市委巡察办
在市县建立巡察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巡察机构成立3年多来,全市巡察工作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蹄疾步稳、稳中求进推动巡察制度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实施“三个一、三个三”治蜀兴川广元实践方案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一、实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第一,抓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市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对标中央、省委要求,把巡察工作摆在重要议程,作为党内监督重要制度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巡察制度在广元落地落实。一是在组织领导上,市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4次常委会议、4次书记专题会议、17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研究部署巡察工作,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推动巡察制度落实见效。二是在总体谋划上,坚持高点起步,强化整体设计,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出发,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着眼,谋篇布局、精心规划,制定出台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元市党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对巡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为全市巡察工作开展提供根本遵循。三是在工作推进上,坚持“市委组织领导、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纪检和组织等部门支持配合、被巡察党组织主动接受监督”的工作格局,形成组织领导责任、巡察实施责任、支持配合责任和接受监督责任“四大责任”体系,内外驱动、条块融合,注重“三不”一体推进,整体监督合力日益显现;坚持市县巡察“一盘棋”,探索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在工作部署、制度建设、组织形式、成果运用等方面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巡察有形覆盖稳步推进、有效覆盖逐步提高。四是在机构设置上,把巡察办作为市县党委工作部门,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全力保障,市县两级均按照“1+1+4”(1个领导小组、1个巡察办、4个巡察组)的模式成立巡察机构,规范市委巡察办内设机构,设置综合科、巡察督办科,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第二,抓住政治监督这个重点,聚焦聚力提质增效。一是把准政治定位。制定出台《关于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的意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基本要求,紧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抓“关键少数”,开展全面政治体检,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着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创新组织形式。加强上下联动,认真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察工作,对73个市(县、区)行业扶贫牵头部门、10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常规巡察;创新市县联动,同步同向对102个党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实行县区异地循环交叉,重点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问题集中的7个部门(乡镇)开展巡察,有效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探索开展提级巡察和延伸巡察,市本级对广元经开区开展巡察的同时,对其管辖的1个乡镇、3个街道党组织及46个村级党组织进行提级巡察;各县区在巡察122个乡镇党委时,同步延伸巡察1357个村级党组织,坚持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做到巡察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指导督导。开展中期调研指导,巡察组进驻期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巡察办负责同志对巡察组阶段性巡察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巡察不偏向。加强对巡察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和问题底稿的审核把关,做到巡察报告问题事实清楚、研判准确。加强台账管理,建立移交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情况管理台账、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办理台账、移交信访事项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督促定期办理销号。实行县区巡察办主任例会制度和调研指导制度,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促进全市巡察工作同频共振、协调发展。四是突出压茬推进。稳步实施广元市党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每轮巡察工作方案,对重点工作实行月“目标导向+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切实做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四个明确”,稳步推进巡察工作。2016年11月至今年7月,市本级巡察55个党组织,占全覆盖64.7%;县区巡察380个部门(乡镇)党组织,占全覆盖55.8%,巡察村级党组织1357个,占全覆盖50%。全市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各类问题4498个,移交问题线索1074件,立案处理26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8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1人,组织处理74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
第三,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基础,依规依纪开展监督。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利器,以制度建设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发展。巡察机构成立之初,提出“搞好一个服务、打好一个基础、制定一个方案、厘清六个环节”的“1116”工作思路,勾画出制度建设基本路径,推动全市巡察工作早起步、稳开局;2017年,结合巡视巡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提出“聚焦一个目标、把握两个关键、执行三项任务、压实四个责任、抓实五项措施”的“12345”工作思路,积极构建组织领导责任、巡察实施责任、支持配合责任和接受监督责任“四大责任”体系的工作格局,探索实践制度巡察、数字巡察、开门巡察、联动巡察“四大创新”和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察干部资源、巡察档案管理“四大数据库”,“四大责任”体系、“四大创新”和“四大数据库”的实践,为形成广元特色巡察制度体系勾绘出基本框架轮廓;2018年,着力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工作运行、成果运用、自身建设“四大保障”机制,初步构建起具有广元特色的“1+4+N”巡察制度体系基本框架;2019年,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和修订完善工作,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巡察工作的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具体化、程序化,更加丰富完善巡察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修订完善巡察制度45个,编辑出台《广元特色巡察制度体系基本框架文件汇编》,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二是坚持依规依纪。始终坚持“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先后制定修订完善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工作流程,内控管理制度等,强化制度规定执行,严格工作运行程序。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审计等部门监督合力。完善巡察公开和新闻信息宣传制度,搭建《广元巡察参考》、“广元巡察”网页等宣传载体,刊发各类稿件290余篇,“广元巡察”开通两年来点击量达到2.5万次,为巡察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积极发挥巡察标本兼治功能,制定出台《广元市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四项措施(试行)》,实行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整改落实、后续整改任务“四张清单”,“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和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巡察情况、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等制度机制,对7个市级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察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整改,注重在巡察“后半篇文章”上集中发力。截至目前,全市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5350个,已完成整改5042个,整改率达94.2%;市本级55个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中追责问责656人次,清退追回各类违规发放资金1120万元;向市县党委提交专题报告24份,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335条,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制度412个,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巡察党内监督利剑、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日益彰显,为广元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巡察力量。
第四,抓住队伍建设这个保障,从严从实锻造队伍。一是加强力量调配。充分发挥熔炉作用,建立巡察干部选拔选派机制,自开展巡察以来,全市选派优秀干部、拟新提拔干部及各类专业人才等共830人次到巡察机构锻炼。探索创新巡察组“模块化”管理方式,突出专业结构、组员专长,配齐配强巡察组组员,增强发现问题、研判问题能力。加强人才库建设,全市储备巡察组组长178人、巡察专员208人、专业人才226人;建立巡察工作培训师资库和政策法规咨询专家库,从纪检、组织、司法、扶贫等部门以及财会审计、工程项目建设等行业领域推选入库119人,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人员和专业技术支撑。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全市巡察干部业务培训机制,采取专题培训、以干代训、跟班培训等方式,培养培训巡察干部2000余人次,着力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加大日常培训,各级巡察机构采取周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以学促干、以干促学,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大集中培训,召开全市党委巡察业务工作会议2次,邀请纪检、组织、宣传、扶贫等部门专家结合每轮巡察监督重点开展专题培训15场次;加大跟班培训,建立县区党委巡察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工作跟班培训制度,培养县区巡察干部14人次,有效解决县区培训薄弱问题。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纪律约束,巡察干部一律签订“公务回避申请”“巡察工作纪律承诺书”,抓实“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小组建在巡察组,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积极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强化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等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家风家教馆,以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随时敲响警钟,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巡察政治定位把握不够准。个别巡察干部自认为有多岗位任职经历,习惯凭经验办事,对巡察业务知识学习不多、钻研不深,致使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能力还有欠缺,政治定位把握不够准确,没有从聚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立足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的政治高度上去查找问题。
第二,巡察质效不够高。一是发现问题质量不够高。有的巡察组没有做好巡察“前半篇文章”,开展业务培训不扎实,收集了解情况不完整,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不清楚,主攻方向不明确,找不到切入点。二是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入了解不够。三是巡察报告质效不够高。有的巡察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研判不精准,没有政治高度;有的巡察意见建议一般化、泛泛而谈,没有针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症下药。
第三,市县巡察全覆盖推进不够平衡。在工作推动上,个别县区“等靠要观”思想较严重,习惯于按图索骥,缺乏创新性和主动性,致使工作进度明显滞后。
第四,巡察工作力量与巡察全覆盖任务不够匹配。随着“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新任务,以及组织形式的创新,巡察工作量、工作面逐步增加,而巡察机构人员力量并没有“水涨船高”,再加上工作力量不稳定,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特别是县区任务十分艰巨。
二、思考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始终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发力,推进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统筹部署全市巡察工作,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巡察机构设置,健全完善内设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高质量推进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组织实施责任,坚持示范传导、政策指导、典型引导和调研督导,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全市巡察工作。健全完善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其他方面监督贯通融合格局,立体聚焦、形成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推进全覆盖。认真梳理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内涵,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突出关键少数,开展政治体检,防止政治巡察职能泛化。创新组织形式,在开展常规巡察基础上,综合运用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着力破除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扎实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推进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着力提高整改质效。
(三)严格监督管理,促进巡察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规范管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全面推行“后评估”制度,加强巡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干部交流,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加强业务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着力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规则,规范工作程序,持续完善“1+4+N”广元特色巡察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运用巡视巡察数据管理,做到上下贯通,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广元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 李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