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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开展合议审理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5-03-10 08:31:01 来源:苍溪县纪委

    苍溪县纪委针对回归主责主业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新手较多、业务不精、案件查办质量不高的现状,积极整合力量、内部挖潜,实行违纪案件合议审理,促进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合议审理工作由县纪委审理室牵头,在全县抽调具有案审能力的纪检人员35人成立案件合议审理小组,主要审理派出纪工委和乡镇、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办的案件以及在定性量纪上有较大争议的案件。合议审理小组成员分别对案件的办理程序、案件内容、证据等进行审核后,进行集体审定并提出各自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今年以来,全县采用合议审理形式,审理违纪案件11件;对处理结果,违纪人认为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实现了违纪案件处理的零申诉。同时,大幅度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理案件、审理案件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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