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肃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18 11:56:14 来源:
市纪委重申春节期间纪律
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
近日,市纪委发出通知,就进一步严肃春节期间各项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结合节前职工会、座谈会等形式,再次重申《廉政准则》及其他各项纪律规定,教育在前、招呼在前、防范在前,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二、厉行节约,逗硬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坚持节俭过节,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享乐奢靡之风。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节日慰问等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务实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三、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下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违规违纪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私驾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个人费用。
四、督促检查,逗硬落实节日期间值班纪律。春节期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市委的有关要求,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工作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空岗、脱岗,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专人,对市、县部门和乡镇(街道)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五、突出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节日期间要组织一定数量的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案件,要从严查处、公开曝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主要负责人或相关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