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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强力推进全市纪律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02 10:05:21 来源:案件监督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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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日至27日,市纪委组织召开县区纪委、市级部门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督导会,传达全省纪律审查工作督导会议精神,落实市纪委常委会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范继跃同志关于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近期纪律审查工作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各县区纪委和市级部门派驻纪检组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面临的严峻形势,清醒认识新常态下纪律审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清醒认识在全国纪律审查立案数大幅上升情况下广元纪律审查工作的严峻挑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找准差距,厘清不足,因势施策,强化措施,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实现年初全市纪律审查工作会议确定的“高位求进、提质升位,确保全省第一方队”的年度目标。

一要明确任务。广元纪律审查工作一直保持全省前列,必须保持领先发展的理念;要调高工作目标,深度谋划推进,确保实现半年和年度工作目标。这既是政治承诺,更是政治任务,必须坚决完成。二要明确责任。市纪委分管副书记是总责任人,县区纪委书记和市级部门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区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市纪委分管常委和各纪检监察室主任是督办责任人,对工作懈怠、履职不到位的,坚决追究责任。三要明确措施。要强化认识提升,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强化线索摸排,主动从巡视组交办件、行政机关执法、谈话函询、一案双查、党风政风监督和效能暗访中摸排、梳理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分析;要强化线索管理,建立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县区和市级部门派驻纪检组要对县区纪委书记和市级部门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进行问责;要强化人员保障,尽快配齐乡镇纪委书记,确保基层有人办案;组建纪律审查工作组,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审查现有问题线索;推行市级部门派驻纪检组区域协作办案制度,切实解决派驻监检组办不了案的问题;要强化督查督导,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联系县区、市级部门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必须做到精细督导、准确指导,帮助县区、市级部门解决纪律审查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具体问题;要强化基层基础,坚持力量下沉,责任下传,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办案纪律,正确处理好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和严守纪律审查工作纪律的关系,强化谈话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办案人员十条禁令》和各项保密纪律,坚决杜绝“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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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市纪委副书记周杰主持并安排部署工作,市纪委常委熊红全、黄光明、常委兼组织部部长杜君梅,各县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案管室主任,市级部门派驻纪检组组长以及市效能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各纪检监察室主任等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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