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调研督察“走秀” 禁止工作时间饮酒 ——市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21 10:58:06 来源:广元市纪委监委
近日,市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办法》,对标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委改进作风要求,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突出改进调研督导、精文减会等重点内容,以带题调研避免“扎堆”、严控规模杜绝“陪会”等17条务实管用措施,持之以恒改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作风,以严实的作风保证,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蜀道铁军。
改进调研督导。委领导每年牵头完成专题调研课题1项以上、带案下访不少于1次,严格对口陪同,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不搞事先“踩点”,杜绝“走秀式”,避免调研“扎堆”。
精减文件简报。属同一主题、同类事项的,属同一部门、同类工作的,统筹合并发文。严格控制篇幅,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涉及单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
规范会议活动。全市性工作会议不超过2天,由1位委领导作主题讲话。杜绝“陪会”现象,禁用“老大”“老板”等社会性称谓,委机关会议活动及公文运转中一律互称同志。
主动担当负责。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严防对待干部群众“生冷硬”、遇事“推绕拖”。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明工作程序,严格请示报告,严禁先斩后奏。
严守纪律规矩。带头勤俭办事,坚决反对特权,不准提供或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接待,不准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对执纪违纪者、执法违法者坚决查处,严防“灯下黑”。
近年来,市纪委始终坚持走在前列、作表率,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作风纪律建设,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7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4人,通报曝光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