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8 10:57:46 来源:
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和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从2017年8月24日开始,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中共广元市妇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要求,主要对被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
(一)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机构监督责任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深入了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生态不健康等问题。
(三)执行廉洁纪律情况。深入了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国有资产处置、扶贫惠民资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侵吞挪用、优亲厚友、冷硬横推、庸懒散浮拖等“微腐败”问题。
(四)执行组织纪律情况。深入了解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五)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尤其是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六)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可直接到巡察组办公地点,也可以通过邮政信箱、意见箱、值班电话、电子信箱举报。
市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地点设在市妇联办公楼1楼。
邮政信箱:广元市委巡察办1号信箱。
意见箱设在市妇联办公楼1楼(市人大院内)。
值班电话:15328598789
电子信箱:1608634219@qq.com
中共广元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