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7-19 17:26:12 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0日至10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2018年1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不折不扣地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职能职责全面自查,建立完善“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确保发改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充分发挥,围绕经济运行、项目投资、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等领域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二是继续开展“项目年”活动,建立项目争取激励机制,将项目争取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完善重点项目推进“六大机制”,定期梳理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清单,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研制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营造全市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三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意见,明确责任分工、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报告、分析判研、检查考核等制度。四是加强思想建设,健全职工教育管理办法,分析研判党员思想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教育引导,着力加强职工法律法规、“两学一做”、经济政策、业务技能等方面常态化培训,完善教育提醒和监督考核机制。
二、关于党的建设工作抓得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制《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按月开展党员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党性分析,推动党性分析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委务会议事规则》,着力解决决策不够规范、研究不深不透、个别议题准备不充分、酝酿不足、走过场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形成全程纪实责任清单、工作记录并装档,使工作程序有据可查,轮岗交流干部21名,调整归位7名混岗人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分解细化任务,签订责任书,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开展“三早”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修订机关管理制度,落实专人主抓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发放严明工作纪律提醒函221份、签订承诺书178份,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对工作纪律意识淡薄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制定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事与管人相统一,定期检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四是制定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参会监督、谈话提醒、廉政审查、述责述廉等制度,扎实抓好事前、事中监督,深入细致做好事后监督。
四、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问责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二是持续开展“双提双破”行动,深入整治项目审批服务、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专题会,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开展招投标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招标比选项目,约谈业主单位责任人,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加强标前、标中、标后监管,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完善招投标监管部门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3265051;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胤国路国投大厦24楼广元市发展改革委;电子邮箱:gyfgw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