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红十字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7-20 08:59:47 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5日至10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班子进行了集中巡察。2018年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会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仔细梳理细化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牵头领导和责任部室、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
针对市红十字会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会党组中心学习制度,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党组工作职责,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针对未完成目标绩效指标问题,市红十字会党组对落实市委重大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一次完成情况分析会,针对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做到“双促进”。建立会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研究年度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力量。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教育,优化调整机关各部室职能,落实部室具体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提升学习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是按程序启动了支部换届工作。五是加强督导检查。会党组班子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同时,加大了机关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督促,定期对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
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改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强化领导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意识,经常性开展领导班子成员相互谈心谈话,相互监督提醒。
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坚持干部人事事项须经党组研究、集体决策后实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元市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规定,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进行了调整。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抓好“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二是全面开展警示教育,会前学法学纪。三是建立健全覆盖机关各部室和七个县区红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制度。会党组书记分别与县区红会常务副会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与会党组成员和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在项目工作中坚持项目安排和监督同部署、同跟踪、同落实。
四、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重新修定完善了《广元市红十字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广元市红十字会公务出行保障实施办法》《广元市红十字会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广元市红十字会机关预算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物资和财政用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针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中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涉及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分管领导、重点人员的培训教育,掌握基本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的规范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广元市红十字会机关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了市红十字会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工作的专项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广元市红十字会采购管理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26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