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07 14:49:05 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日至4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林业园林局党组开展了集中巡察。2018年8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林业园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林业园林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中层干部会和职工会各2次,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深刻反思,对整改工作进行深入动员和全力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精心研制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整改情况
针对“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建立完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制,实行跟踪办理,确保工作落实。在林业产业方面加大对县区考核权重,大力开展提质增效行动,全力推进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确定的林业产业发展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将其纳入党的纪律检查内容。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坚持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分工,健全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了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度,对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记实管理,并在党组会上通报;对党建考核后两名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和党性定期分析,实行积分制管理。针对“党组会议召开不够规范”的问题,对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研制民主生活会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制定了《“共产党员活动日”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予以规范。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选任用人程序规定,实行干部选任调任“双记录”,落实专人负责资料归档和管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整改情况
针对“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印发了《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基层党组织每个季度开展1次检查考核督促工作落实;人员动态每日公开在广林晨讯,接受干部职工监督;每月开展2次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结果运用。针对“作风建设存在差距”问题,全面清退机关及直属单位违规使用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了组织约谈或责令书面检讨;将直属单位借用春和园林公司的3辆汽车全部予以归还。针对“向下属单位、企业摊派费用”问题,已与市国资委、市文旅集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资产归原企业所有,由市林业园林局登记造册,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使用管理。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印发了《关于推进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通过会议提醒、个别提醒等多种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印发《市林业园林局2018年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和《行政审批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重点岗位风险防控。针对“政企不分,行政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责不清”问题,已更换春和园林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理顺了公司管理机制。针对“对工程项目实施、物资采购监管不力,存在廉洁风险”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清理,对未审计的项目进行了全面审计,并按审计要求整改落实;制定《广元市城区园林绿化日常养护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范了日常养护项目管理。对于“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对审计指出的瓷莲路绿化工程中的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并完善制度规范了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222528;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米仓路8号,市林业园林局办公室,邮编:628000;QQ邮箱:1755766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