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07 15:12:47 来源: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5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2018年8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仔细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落实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行动自觉。二是认真学习《中共广元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修订)》和《中共广元市委工作规则(修订)》,修订完善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凡重大事项集中统一研究决策,提高议大事谋大事能力。三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局班子成员定期在党组会和局务会上报告分管工作,听取其他成员和科室对分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局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党建责任,将思想政治建设与水务改革发展、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全局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进取意识,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开展好每年1次的民主生活会及根据其他需要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敢于批评,善于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开展全年不少于两次的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事创业的激情,增强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四是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和程序,落实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和干部档案认证补缺程序,进一步规范人事工作。五是切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政府物资采购和招投标程序规定,规范开展项目招投标管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即研究整改,根据有关规定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及时落实对相关当事人的各项纪律处分决定。二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警示教育暨民主生活会,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收看廉政教育片,以本系统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为鉴,层层剖析,引导教育党员干部牢记党规党纪,树牢底线意识。三是加强正风肃纪,以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切实强化队伍管理,全面提升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四是从严执纪,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承诺书,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水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遵守《党组议事规则》,逗硬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认真梳理廉政风险岗位和风险点,扎实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和“三早”预警工作,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三是党组书记常态化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意识、服务意识和进取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市水务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职尽责,久久为功,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构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奋力开创水务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26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