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07 15:19:25 来源: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2018年2月14日至3月23日,对市委政法委开展常规巡察。8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意见。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强化政治责任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务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细化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现将落实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的整改
针对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够落实的问题。建立市委领导对政法工作的批示台账,建立健全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政法机关党组织每年向党委报告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制度,政法委书记向上级政法委述职制度、政法委向上级政法委请示报告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制度。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工作规则》,建立委务会成员联系县区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单位制度,督促政法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建立政法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恳谈会制度,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针对班子成员缺少协作配合、整体活力不足的问题。修订《委务会议事规则》,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职责清单,制定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偏差的问题。调整明确委务会成员分工,制定委机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纳入政法机关中心组学习,加强对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督导,严格落实“三同步”理念,制定敏感事件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完善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整改
针对思想政治建设整体谋划不足,系统研究不够、合力不强等问题。制定《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坚持抓好“关键少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制定《市委政法委派员列席市直政法单位和县(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和下级党委政法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老龄化问题突出,培养年轻后备干部力度不足等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广元市科级干部选任工作规程》,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准确认定“三龄两历”,建立政法委机关后备干部名册,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逐步优化、补充培养机关年轻后备干部。优化所有岗位职责和评估在岗人员能力,根据人岗匹配原则,通过内部调整、竞争上岗等方式,提高干部和职位的匹配度,解决人岗不适的问题。
针对主抓党建工作的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任务繁重,精力不足,党建工作用心用力不够等问题。调整机关党委书记职责,不再兼任办公室主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印发党建责任清单,明确委务会、常务副书记、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每年将对机关党组织书记开展一次集中述职考评,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组织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思想信念。
针对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开展专项核查,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修订规范机关财务支出报销凭单,不断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增强机关干部的财经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工作,完成《内部控制手册》,内部管理更加有章有序。
针对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修订完善单位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用报销、差旅费报销等相关管理办法,督促财务人员学习吃透把准文件精神,把好财务审核关。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坚持把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委政法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委务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利用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议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形成廉洁自律的良好环境。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整改
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自己要求不严格等问题。制定市委政法委《廉政风险防控清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完善考勤、请休假登记、工作人员去向告知等内部管理制度,将党员干部执行纪律规矩情况从细从实纳入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纳入职工评先评优,与年终绩效挂钩。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从严从实,持续对照巡察意见,继续抓好各项整改责任落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奋力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