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07 15:45:58 来源: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日至4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集中巡察。8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自我革命、精准发力,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对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全会等系列精神进行再学习、再传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争当“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分批次举办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突发敏感事件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建立意识形态信息收集研判、提示预警、督查问责“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四是下发《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推动思想教育落地落实的通知》,举办“听党话、跟党走、做忠诚卫士”演讲比赛,组织开展“观看红色电影、牢记职责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五是建立完善、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涉及人、财、物方面的重大事项必须上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制定落实《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履行“三重一大”监督职责具体规定》,强化决策监督。
二、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党建工作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党委班子成员个人及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落实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委书面报告党建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年终党建述职评议制度。二是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6次,为联系分管部门讲党课2次以上。三是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每半年开展1次党性分析,全力打造“最强支部”。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制定完善《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流程表》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加强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考察材料、任免审批表的规范管理。五是完善落实《广元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及民警交流轮岗制度》,对热点岗位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工作时限进行全面清理,结合队伍建设实际有序进行交流。交警支队车管所轮岗交流3名干部民警。
三、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管党治党与公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督导;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明确全面从严治党7大类41项主体责任清单、6大类18项监督责任清单;拟定6大类24项59个问题132条措施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二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扎实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安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职取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签订专项承诺书,加强日常监督,逗硬查处问题。三是修改完善《广元市公安局辅警“1+8”管理制度》,严格数字证书管理使用;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及时准确掌握班子和队伍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四是修订完善《广元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广元市公安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费报销的通知》,确保财务管理严格规范。五是持续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精神情况,全面自查清理,及时整改落实。
四、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约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三年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岗位。二是修订完善、严格执行《广元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广元市公安局机关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审批、预算、财评、审计有关规定。三是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市委巡察以来,接处信访问题线索347件;有苗头性问题组织处理85人,书面检查16人,通报批评17人,提醒谈话41人,函询7人,诫勉谈话4人。四是严格贯彻落实《广元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禁令》,对违反《禁令》性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律从严处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5201999;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