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构建巡察工作“齿轮”机制
发布时间:2018-05-23 09:44:00 来源:
“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效果较好。但是,从我们走访了解来看,在干部队伍和国有资产管理上还需添硬举措、建长机制,突出常态长效。这是在第三轮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会上,苍溪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向华宗在对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落实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的一次“面对面”点评。
苍溪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主线,建立了巡察工作“齿轮”机制,积极构建从巡到改的“闭合回路”。
为确保问题发现的出,发现的问题有效,苍溪建立了抓住关键少数“重点谈”、细分层次类别“普遍谈”、突出苗头问题“精准谈”三项谈话制度,力争谈到“点”上、戳到“痛”处,提高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与纪检、组织、政法、网信办、群工局、脱贫办等部门建立信访举报、日常检查、专项考核等方面结果共享机制,巡察组采取“拿来主义”,筛选留用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按图索骥”“点穴式”深入被巡察单位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是方式,整改问题是目的。为力促巡察工作环环相扣、步步震慑,苍溪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双责任、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制度,确保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建立“两参加”制度,即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必须出席相关单位巡察问题反馈大会,听取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建立“三签一报”机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签收《即知即改通知书》《反馈问题清单》和《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定时报告落实整改情况,杜绝当“甩手掌柜”。
创新运用结果,持续传导压力。把从严运用结果作为倒逼整改的“压底”环节。县纪委对巡察问题整改“和稀泥”“割麻胡”的及时约谈、曝光和问责,坚决查处巡察问题整改表态多、调门高的“两面人”。凡整改不力被杀了“回马枪”的单位,年度考核“一把手”直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领导班子不评“好班子”。每轮巡察结束,巡察组要对被巡察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画像”,作为组织交流调整、提拔重用干部的参考依据,为杜绝“带病提拔”干部又筑牢一层防线。在巡察问题整改汇报会上,巡察组组长要先亲自点评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现场质询没整改到位的问题,不留情面,直击要害,见人见事;领导小组组长最后点评,再提要求、再施压力,确保层层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