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8-03-05 09:40:59 来源:
按照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1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国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黄光明作动员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彭广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县区公安机关,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公安局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市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市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在主会场参加大会,县区公安机关班子全体成员和各警种部门、各派出所副职以上干部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黄光明指出,本次巡察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政治巡察,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按照集中巡察、报告情况、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五个环节进行。要求市公安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协作配合,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胡国民强调,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全市公安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确保此次巡察工作顺利进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自觉,思想重视、行动服从,以积极的态度、过硬的作风,诚恳、主动、乐于接受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全面巡察;围绕巡察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实事求是提供情况和反映问题,严守各项纪律,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巡察工作的开展;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察边整改,切实将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彭广林代表市公安局党委班子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将不折不扣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不遗余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不遮不掩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努力开创新时代公安工作新局面。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从即日起对市公安局党委班子、班子成员及七个县区公安局局长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在市公安局6号楼(原技侦支队办公楼)大门口张贴巡察公告和设置“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工作专用意见箱”;在市公安局6号楼(原技侦支队办公楼)一楼设立信访接待室,联系电话是15328592323,巡察组联络电子邮箱是2117290497@qq.com。市委巡察办邮政信箱是“中共广元市委巡察办1号信箱”,设置在利州东路一段9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