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构 明确职责
发布时间:2018-06-13 09:22:41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巡察办机构设置,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更好履行巡察监督职能职责,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办增设综合科、巡察督办科2个内设科室,并增配4名工作人员。
综合科主要负责市委巡察机构办文办会、档案管理、安全保密、机关党建、工会、新闻宣传、信息、目标绩效考核、干部人事协调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巡察机构涉密网络、《广元巡察》网站运行管理维护,巡察数据库、电子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巡察督办科主要负责拟订巡察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年度综合报告、集中巡察情况综合报告;承担市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调协作、巡察工作人员选聘选派、提请专业人才支持等工作;承担全市巡察工作业务培训指导、有关巡察工作政策咨询和意见答复工作;负责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信访举报件移交工作;承担市委巡察组协调联络工作;承担上级巡视机构以及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年度计划实施,巡察整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成果运用等工作的督查督办;承担省委巡视工作联络工作;负责县区巡察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