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建春、杨静茂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20 11:56:52 来源: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关于付建春、杨静茂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中共旺苍县委: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付建春同志任旺苍县监察局局长;
免去杨静茂同志旺苍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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