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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发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20 12:04:31 来源: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关于杨发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中共苍溪县委: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杨发国同志任苍溪县监察局局长;

免去:

李万平同志苍溪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王正蓉同志苍溪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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