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发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20 12:04:31 来源: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关于杨发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中共苍溪县委: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杨发国同志任苍溪县监察局局长;
免去:
李万平同志苍溪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王正蓉同志苍溪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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