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盖明、向鹏二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20 12:05:05 来源: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关于王盖明、向鹏二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王盖明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局局长;
免去:
向鹏同志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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