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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实行 “一岗双责”“四同步”抄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01 17:47:24 来源:市工商局

           近日,市工商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落实 “三转”要求,创新推出“一岗双责”“四同步”抄报制度,进一步深化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一岗双责”“四同步”抄报监督制度,即由主责岗位将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同步抄报纪检组进行再检查、再监督,工作痕迹全部记入廉政档案,作为考评、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从而形成落实“两个责任”各负其责、共同发力、良性互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目前,机关24个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分别将14月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即“一岗双责”“四同步”工作情况抄报市工商局纪检组,接受再监督再检查,局纪检组在逐个核查后发出了第一期《监督情况通报》。该项制度的实施,促使主责部门树立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人有责,是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的理念;扭转了大家过去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观念;增强了主责部门主动履责意识,进一步推进了全局“两个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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