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青川:巡察紧盯“微权力” 亮剑基层“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4-05-30 11:35:38 来源:本网
近日,青川县纪委监委宣布了对原石坝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乡长冯某某的处分决定,“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一级科员,同时退还违法所得”。
时间回到2023年11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石坝乡党委期间,将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农村厕所革命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在走访三江村易地扶贫搬迁户杨某、王某时,2人均反映2019年底副乡长冯某某以政府需要回收补助资金为由,分别向他们每人索要现金7000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收到这一反映后,巡察组一边与该村负责人及其他易地搬迁户了解相关情况,一边向该乡业务人员和主要领导核实事件始末。
经核实,2017年11月,石坝乡原八一村(2020年并入三江村)3户村民文某、杨某、王某,实施了危旧房改造项目并领取了补助资金,后又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2018年9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两项政策不能重复享受,需退回多领取的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2019年2月,冯某某利用其分管扶贫项目工作的职务便利,将上述3户享受的1.9万余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追回,并非法据为己有,用于其日常开支。巡察组按程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调查期间发现冯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后给予其撤职、降级处分。
基层“微腐败”损害的都是群众最切身的实际利益,也是基层群众最为痛恨的腐败。青川县委巡察工作坚持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以基层“微权力”为切入点,着力发现和解决权力监管运行方面的“微腐败”,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十三届县委以来,青川已累计巡察11个乡镇92个村(社区),发现村(社区)问题1098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79个,追回、兑付群众各类资金143万余元,移送问题线索9件,立案查处5人。
内容来源:青川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