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以成效评估为抓手倒逼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3-08-29 16:42:34 来源:本网
为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8月初,我市启动八届市委前三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按照《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流程导图(试行)》《广元市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及省委有关文件规定,评估工作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开展,进一步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组建7个评估小组,分别由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组长,联系监督检查室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为成员。各评估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调研、问卷测评等方式分别对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20个市委前三轮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综合评估。截至目前,已有5个评估小组对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科协等9个单位开展实地评估。
第一评估小组参加市商务局巡察整改评估测评会
第三评估小组参加市政务服务中心巡察整改评估座谈会
第四评估小组参加市工商联巡察整改评估测评会
第五评估小组实地走访调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第六评估小组参加市科协巡察整改评估工作会
据了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我市首次开展的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7月印发《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方案》,8月转发省委有关文件,细化了操作手册,为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分依据。评估前,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培训会,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市委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参加。会上宣布了各评估小组组成成员及分工,解读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对评估工作时限、操作流程、综合报告撰写方法进行培训。
各评估小组现场评估结束后,起草整改评估综合情况报告,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结果作出认定,提出销号意见并提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市委巡察办强化结果运用,将整改成效评估结果纳入对市级部门(单位)年度巡察工作指标考核;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销号意见建立台账反馈至被巡察党组织,对未能销号的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
“我们紧紧围绕“3+1”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即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履行、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成效深化3项指标及党员干部群众开展整改成效问卷测评1项指标,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调研、问卷测评等方式,对党组织巡察整改成效开展综合评估,销号工作同步进行。”市纪委监委第四评估小组组长、市纪委常委孙清露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