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3-06-27 13:42:11 来源:本网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和4条意见建议,局党组主动认领、全盘接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6月20日,在八届市委常委会第76次会议上,市教育局党组负责同志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了汇报,这是市委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有关市级部门巡察整改情况汇报。
强化整改落实是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鲜明特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有关部署要求,广元市建立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即每轮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1年内,安排1至2个发现问题较突出、社会普遍关切的重点部门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由分管市领导作点评,切实发挥市委组织领导作用,持续压实整改各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从这次汇报情况看,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党组整改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巡察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形成了闭环。”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袁敏就分管(联系)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了点评。
会上,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树平就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分管市领导要履行好巡察“一岗双责”,加强督促指导,对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定期调度、亲自部署,对问题形成原因复杂、时间跨度大等被巡察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跨部门、跨领域问题解决;二是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真整改、真负责;三是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市委巡察办要加强统筹督促,定期跟踪整改进展情况,适时启动整改评估和“回头看”,持续把巡察“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