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政府采购第一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阶段性整改情况的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04 11:16:56 来源:本网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9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一联动巡察组对我区政府采购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巡察。2021年3月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务实高效推动问题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增强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
为认真落实区委巡察问题整改,2021年3月15日按规定制定了整改方案,3月17日召开了落实区委政府采购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巡察办领导现场指导,与会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批评意见汇总分析,一并纳入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法规会计与财政监督股牵头负责日常整改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了《区委政府采购第一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分管政府采购工作领导负责整体推进和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履行承担问题整改事项的直接责任。三是定期督促检查。建立问题整改旬提醒月通报制度,要求反馈问题在2021年6月5日前整改到位,对推进缓慢的,纳入了局重点事项督办台账进行督办,同时盯对分管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巡察整改2次,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3次,做到了按时间节点务实高效推动整改落地落实。四是强化整改成效。巡察整改做到整改措施与整改问题一一对应,措施有力有效,佐证资料规范完整。截至5月31日,区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0类问题17个具体表现,已全面完成整改。
二、认真梳理问题,聚焦聚力抓好整改
(一)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采购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16日,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采购工作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二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出了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学深悟透、在工作中督促采购人落实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倒逼过“紧日子”等相应的贯彻意见。
(二)针对“学习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经常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10全体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二是在2020年12月22日全区决算工作会议、2021年3月26日经建和教科文口争取资金项目会议、3月29日农业社保业务会议、3月31日全区人大执法检查会议、4月15日财政系统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会议上,多次开展了《政府采购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解读和宣传。
(三)针对“打造公平竞争平台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财政投入26.1万元支持区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电子公共交易平台,规范了操作流程,并对业务人员开展了2次培训。二是结合我区业务流程实际对系统进行了调整、修改和测试工作,已于4月实现了交易项目线上试运行。
(四)针对“对影响营商环境的限制性条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加强对政府采购法等政策的学习。二是将政府采购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财政综合检查。
(五)针对“2018-2020年区财政局未将政府采购执行等情况纳入财政综合监督检查内容,采购人执行采购政策不合规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处理,部分项目采购节支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相关单位对巡察涉及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责成区民政局对采购人员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检查的范围。四是加强采购需求论证管理,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效能,经统计,2021年一季度节约率为1.85%,提高1%。
(六)针对“业务培训指导不够到位,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不规范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财政决算工作会议、资金争取联席会等,在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对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开展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二是对“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七)针对“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备案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技术咨询服务专家管理,督促区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昭化区技术咨询服务专家考核评价方案》(昭政公发〔2021〕4号文件),从2021年1月1日起,对技术咨询服务专家实行“一项目一考核”评价机制,截至2021年5月底,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39个项目84个专家开展了评价。二是在备案中重点关注咨询服务专家的专业技术类别与认证项目是否一致。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督促区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工作月报等多种形式发布需求论证专家使用、考核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需求论证专家执业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八)针对“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和验收监督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加强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学习。二是各股室将履约验收情况纳入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审核要件,促进采购人切实履行验收主体责任。
(九)针对“廉洁从业警示教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单位会计人员和分管领导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上观看了涉及政府采购的警示片《越界》《贪欲之害》(叩问初心第二部)和《注定亏本的买卖—广元市国资系统腐败警示录》等。二是对局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切实强化政府采购廉洁从政教育。
(十)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违纪违规案件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各镇和区级部门加强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学习了区属国企人员违反政府采购案例。三是将政府采购纳入财政综合检查,加大财政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面。
(十一)针对“专题研究部署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28日党组会上,组织对新出台的《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的学习。二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2021年5月19日,第五次党组会审定《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三是将政府采购重大事项纳入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如,政府采购巡视(察)问题的整改,对成都莱美布品商贸公司涉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四川润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进行立案调查的意见,以及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清理、资格库专项清理、预算一体化预算编制环节购买服务等。
(十二)针对“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统筹协调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初,按照财政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配备了2名年轻人员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充实了政府采购力量。二是督促政府采购1名人员已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三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经办人、分管领导审核职责。
(十三)针对“工作不尽责,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有关统计报表未做到审核,出现漏统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4321”精准监督,梳理了政府采购岗位的风险点,制定了行权流程和防控措施,强化了内部监督。二是对从事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开展了针对性的提醒谈话,督使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保持廉洁自律,坚守“底线”。
(十四)针对“执行党组会议决策走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组会议重大决策事项纳入台账管理,实行督查督办。二是定期听取决策事项的办理情况,确保把党组决策严格执行到位,不打折扣。
(十五)针对“社会代理机构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社会代理机构考核制度(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昭财综〔2021〕12号文件)。二是对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了监督检查。
(十六)针对“综合监管机制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联席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委员会、区公安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昭财综〔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领域形成协作互动的监管新格局。二是截至5月底,区纪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已完成对卫子镇、王家镇、昭化镇的检查,射箭镇正在检查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单位整改。
(十七)针对“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区发改局、区国资事务中心、区住建局、区葭萌建设集团等单位研究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政府规范管理措施,形成了规范管理方案。二是在5月19日,召集区住建、区交通等相关单位在区京兆投资集团会议室召开了规范管理专题会,规范了区属国企承建的4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三、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巡察目的是坚持问题导向,整改的目的是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局党组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工作指示,始终站在讲政治高度,主动提高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党要管党、把政府采购系列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二)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将针对已整改问题落实责任分工,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坚持巡察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做到已经整改销号的问题,绝不能问题反弹,防止“发现就改对做到了深挖细查,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三)强化履职尽责,确保政府采购高效运行。我们将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政策的宣传与培训,不断提高采购人的采购水平。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和机制建设,做到“廉洁采购”“阳光采购”。在政府采购监管领域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协作机制,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坚持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能力,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