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纪委监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04 10:35:45 来源:本网
一、元坝镇原新胜村三组组长张智慧编造虚假资料,套取附着物补偿款的问题。2018年6月8日和2018年8月23日,张智慧以丈夫雷某的名义,虚假编造附作物实物调查登记表,分别套取附着物林木补偿15265元、7110元,合计22375元。其中,花费套取的附作物补偿资金19790元用于解决拆迁生活等开支,剩余2585元留存张智慧处。2020年4月8日,张智慧将虚报套取的附作物补偿费用22375元上缴村集体账户。2020年6月15日,张智慧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二、张家乡卫生院院长刘有德对医院内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3月16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张家乡卫生院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有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并存在使用失效医疗器械的行为。2020年4月8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院作出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刘有德作为医院院长,对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6月19日,刘有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陈江乡卫生院院长陈元杰对本卫生院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3月19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陈江乡卫生院进行检查,发现该院药房存放有超过有效期药品。2020年4月8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陈元杰作为卫生院院长,对该院药房库存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7月10日,陈元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