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深陷“网贷”,曾经的业务标兵将手伸向公款

发布时间:2020-12-02 15:28:48 来源:本网


“被告人赵蕊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11月26日,随着法槌落下,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原辅警赵芯蕊挪用公款案尘埃落定。这个年仅33岁的年轻同志终究因自己的一念之误而付出了沉重代价。

债台高筑深陷“网贷”陷阱

2008年2月至2020年3月,赵芯蕊在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从事查验岗等工作。在车管所工作的12年里,赵芯蕊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有十多个,是所里的业务能手。“业务标兵”为何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呢?一切还得从“网贷”说起。

“2015年,我生小孩以后,前夫一直没工作,所有的经济压力都在我头上。交警队工资不高,一月1600元,要租房子、管小孩生活,因没人带娃儿只好请人照顾……实在没办法,我就在网上贷款维持生活。”一般人将网络贷款视之为“洪水猛兽”,赵芯蕊却视之为“救命稻草”。

2015年,赵芯蕊从网络平台上贷到了第一笔3000元的贷款,平台扣除利息后,实际到账仅1800元。赵芯蕊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危害,越陷越深。

“大大小小的平台,我贷了三十几个,一共贷了十六七万。”赵芯蕊清晰地记得,短短几年时间下来,欠账就像一个“无底洞”越滚越大,怎么填都填不满。每到还款日,赵芯蕊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用另外一个网贷归还上一个网贷。

2018年10月,因为内勤工作人员怀孕,赵芯蕊兼任收费岗工作,负责收取和保管行政事业规费。“每天收到的钱都在我这里,自己的还贷压力又那么沉重,一个邪念逐渐在脑袋里出现了。”挪用公款的念头形成后,赵芯蕊内心曾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但顶不住还贷的压力,2019年3月,她走错了人生的第一步。

“着魔”式消费麻痹神经

2019年3月,赵芯蕊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数额就达5万多元。到月底解缴规费时,如坐针毡的她想尽办法却筹钱未果。通过咨询银行,赵芯蕊了解到规费可以年终一次性缴纳,这才让她“松了一口气”。

抱着“年底一起缴清就没有问题”的心态,加之单位无人察觉,赵芯蕊逐渐放松了心理防线,更加肆无忌惮,每天收取的规费都进了她的“私人钱包”,短短9个月,赵芯蕊挪用公款的数目近50万元。

挪用的金额越来越大,除用于偿还网贷,赵芯蕊也过了一把挥金如土的瘾。据办案人员介绍,“赵芯蕊用于美甲、购物等个人消费的款项有19.8万元,有时甚至一天的花费就达7000元。”

身边的朋友看她花钱如流水,

还经常提醒她要勤俭节约,可赵芯蕊就像着了魔一样,“脑袋里一片茫然,没有这个钱是公款的概念。”

2020年1月,因无力归还欠缴的规费,赵芯蕊多次借故未到岗工作。在单位的多次催促下,1月9日,赵芯蕊不得不向交通管理大队领导交代了挪用公款的事实。1月16日至4月13日,赵芯蕊将挪用的公款陆续退还。

“一案双查”深度整改

2020年7月14日,赵芯蕊主动到区纪委监委向组织交代自己挪用公款的违法犯罪行为。

从挪用公款到主动交代问题间隔9个多月的时间,竟无一人察觉,区交警大队监督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在对赵芯蕊监察调查期间,区纪委监委机关启动“一案双查”,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某受到批评教育,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冯某受到书面诫勉,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某予以立案审查。

“赵芯蕊挪用公款案充分暴露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管理的缺失。监管一旦缺位,防线就易失守。”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祝迎春表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始终保持对法纪的敬畏之心,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作者:姜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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