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纪检监察干部八条铁规

发布时间:2021-08-16 15:39:19 来源:本网

一、讲政治:必须政治坚定、忠诚可靠严禁阳奉阴违表里不一;

二、守纪律:必须遵规守纪、严以用权,严禁纪律松懈、胡作非为;

三、勇担当:必须敢于担当、善作善成,严禁推诿扯皮、消极懈怠;

四、强作风:必须严实深细、一丝不苟,严禁骄义小暮、浮夸散漫;

五、勤为民:必须牢记宗旨、贴心为民,严禁冷漠无视、敷衍应付;

六、慎言行:必须谨言慎行、言行一致,严禁口无遮拦、自行其是;

七、树形象:必须谦抑沉稳、严谨规范,严禁口大气粗、颐指气使;

八、创佳绩:必须开拓进取、勇争一流,严禁因循守旧、安于现状。

违反上述规定,凡是委领导在委机关会议上点名批评的,委机关组织部、干监室要对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凡是出现两次以上类似行为的,分管领导要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凡是受到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或举报查证属实的,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凡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以及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规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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