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04 17:10:47 来源:本网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9月12日至9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5月7日,县纪委机关反馈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编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对待巡察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强烈的紧迫意识,切实组织整改工作。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迅速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及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主任会、室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高班子成员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制定管用措施。
机关党支部书记、编办主任牛康辉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专门整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审定整改方案;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解决整改中难点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项分析查摆。其他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各股室、中心具体抓整改任务落实,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对各方面工作特别是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县委关于机构编制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面从严治党、单位自身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视,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管理,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截至目前,对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2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0条,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20个,长期坚持整改问题1个,约谈相关干部12人,新建《县委编办室务会议事规则》《县委编办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九条措施》制度2个,修订完善《县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制度16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县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2025年1月16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点到涉及县委编办一个问题:深化机构改革、服务县委中心大局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的重要论述,教育全体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意识,自觉围绕县委“543”发展战略,谋划工作、推进工作,自觉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作,多想解决问题的办法,多想推进发展的招数,中央的决策部署指向哪里,编办的工作就打向哪里;县委的工作安排到哪里,编办的服务保障就到哪里,机构编制资源就倾斜到哪里。二是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把实地走访、调查研究作为参谋服务的前提条件,形成调研制度,定期到县级部门和乡镇,检查督促机构编制法规落实,全面摸清真实情况,分析掌握问题成因,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声音,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三是从工作全局出发,提供科学决策参考。如在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设置的建议方面,通过分组到乡镇开展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着眼全县“三农”工作大局,按现代农业发展所需的功能板块设置内设机构,推行大股室和AB岗制,顺应改革方向,切实为基层减负,该建议最终得到县委编委采纳。
(二)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有不足”问题。
1.落实机构编制相关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好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室务会、主任会、支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的“第一议题”,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大部署、党内机构编制法规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三会一课”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清单,利用学习强国APP、党员学习参考清单“每月送”等进行多元化方式深入学习,提高政治学习效果。今年以来先后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支委会组织学习5次、干部职工会学习4次、交流研讨2次。三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了我办2025年度工作要点,推动上级机构编制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精神落实落地。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再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树立机构编制工作鲜明基层导向”“稳妥有序抓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等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强机构编制执纪监督检查,抓好机构改革评估等后续工作。今年2月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切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全面推开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
2.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中编委发〔2022〕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九条措施》,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系统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抓实对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及相关人员的工作培训。2月以来,召开31个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乡镇履职清单工作动员部署会1次、参加省委编办组织的专题轮训1次,组织乡镇、县级部门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会、专题研讨会16次。三是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情况纳入县级各部门、乡镇机构编制年度报告重要内容,2024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组织均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四是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编办负责同志进行专题辅导。五是按照机构编制党内法规相关规定,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督促完成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挂牌和配备中层干部。同时,我办注重举一反三,注重抓经常、抓面上,在平时利用会议、谈话、政策咨询、现场检查、发放赠送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百问百答专业书籍等灵活多样方式,经常性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
(三)关于履职担当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1.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深化机构改革服务中心大局有差距。
一是未及时提出对苍溪猕猴桃产业相关单位改革意见。
整改情况:第一,统筹谋划农业系统机构编制工作,通过开展深入调研,结合机构改革,重新印发了县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进一步优化了内设机构设置,系统理顺了职能职责。第二,为推动猕猴桃产业发展,对机构设置、职责梳理、编制配备等方面开展研讨,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第三,印发《关于苍溪县猕猴桃产业技术研究所更名的通知》,明确整合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和县猕猴桃产业技术研究所职责,将县猕猴桃产业技术研究所更名为县猕猴桃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挂市猕猴桃产业技术研究院牌子,继续作为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猕猴桃产业发展保障更加有力有序。
二是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服务保障民生领域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调整全县卫生院布局,龙山、歧坪、东溪三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分别核增事业编制。二是优化乡镇卫生院编制配置。目前,石马、鸳溪、浙水等卫生院事业编制总量符合《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后期将根据各乡镇服务人口数量,不断优化各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三是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置。2024年对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两次优化调整,对新建的三清小学和江南初中分别核增编制。从生源萎缩的农村中小学调剂编制要用于化解苍溪中学、城郊中学等因大班额和生源增加导致编制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将结合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重新核定全县所有中小学编制,均衡配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
2.监督保障县委机构编制工作落实落地、跟踪问效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监督检查方式。在机构编制执纪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当即指出,要求即知即改,对重点部门要求书面报送整改情况。根据《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中编委发〔2022〕4号)以及省、市相关工作通报惯例,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均未点名。为有效推动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我办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方法,增加检查频次,做到见人见事,强化问题整改跟踪。如在2025年全面推开乡镇履职清单工作中,我办组织4个专项小组,多次下沉部门和乡镇,对乡镇履职清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乡镇整改清单编制中的问题,确保了我县乡镇履职清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了追责问责力度。针对个别部门机关借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下属事业单位擅自聘用编外人员等违规违纪问题,专门对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责令对违规违纪问题限期整改,已经完成整改的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增强协同监管合力,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长效机制,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拟任职干部调配进行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的严格审查。
3.备案管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2020年《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来,我办已经逐一进行清理县委编委会审定的相关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使用数,建立台账。目前已督促县公安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按规定及时开展备案,完成备案管理。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问题。
1.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责任逐级传导的压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明确“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警示,制定干部岗位导图,建立了办机关重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领导班子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并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传导党风廉政压力,压紧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破除党员干部麻痹思想。四是坚持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强化机关廉政防线,抓实干部队伍建设。
2.干部队伍作风不够严实,责任意识不强、“小马虎”问题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文件,开展深入研讨,强化干部严实担当工作作风。二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行文等工作流程。修订完善文秘工作制度,业务股室对材料的政策法规、数据来源把关,综合股对文字、格式进行全面审核,分管股室对班子成员负责,班子成员对主要领导负责,层层把关,确保了公文质量。认真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梳理,避免出现签字不规范、日期遗漏等低级错误。三是完善实名制登记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实名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定期与组织、人社部门比对人员信息,对辞职、调离人员严格执行“一周内下编”规定。四是对未及时下编等相关问题责任人员进行约谈,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回头看”,剖析案件根源,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定期组织全体干部收看微视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案例”等,通报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例,增强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制定了单位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硬性内容,班子成员在2024年述职述廉报告中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了专题述职。
5.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议事决策制度和运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编办工作要求,明确室务会为我办议事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决策“三重一大”工作事项,并与时俱进修改完善了《室务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必须上会的相关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开展工作。三是明确室务会、主任会、主任办公会、支委会等会议职能,支委会主要职责是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主任会、主任办公主要是讨论决定编办日常工作事项,室务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并落实专人记录制度,杜绝因记录人员工作差错导致记录失真失范的现象再次发生。四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力量,更好的发挥科级领导干部作用,提升集体战斗力。
6.个别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
整改情况:一是在室务会上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室务会会议讨论研究。如2025年3月,我办召开室务会议,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要求,将干部工作岗位调整、办公电脑和办公桌椅采购等重大事项纳入室务会议议题研究。三是针对性反思财务工作,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强化财务人员责任,要求财务人员处理账务时,必须严格遵从财务处理规范,该列入的会议记录等附件必须列入,坚决杜绝附件不全等财务报账不规范问题。
7.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财务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二是对财务人员工作进行纪律谈话提醒,加强业务培训并提出严格要求,防止出现因疏忽大意、专业知识不足造成违反规定情况,坚决把好财务审核关。
8.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近年来机构改革任务日益繁重工作量成倍增加而导致文印费用等支出增多的问题,查摆出干部职工对机构编制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的新常态认识不足、过紧日子观念树得不牢、机关日常管理不够精细、个别股室存在浪费现象的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拧紧思想和管理阀门,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开展机关管理浪费行为自查自纠,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从随手关灯、空调掩门、双面打印等身边手头小事抓起,进一步加强了文稿资料的印制管理,对非必要印制的资料统一使用电子版本。二是加强机关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倡导全体机关干部节约使用办公耗材,减少机关运行开支,积极营造节约型机关氛围。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施行简易程序实施意见》(苍财办〔2021〕14号),通过比选,按照低价中选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了文印承印企业和物品采购中选企业。
9.大额资金支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反思,查摆思想根源,查找出财务管理纪律意识树得不牢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了财经纪律执行,规范工作流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财务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和业务学习提能,采取“集中学+自主学”的方式,积极参加各类财务业务培训,到县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学习借鉴财务管理经验,自主学习财务制度及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从业水平和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使用。三是举一反三抓建章立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审签和支付流程,自觉接受巡察、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指导。
10.财务报账要素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办机关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要严格规范财务报账资料,定期开展报账资料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报账要素不全的具体问题,及时将相关内容清单复印归档。
(五)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问题。
1.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节点,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县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的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内容,开展“增强党性转作风,实干担当促发展”等主题研讨会。三是建立“县委编办退休党员干部学习群”,每月通过微信群推送学习资料,每季度组织线上集中学习,并加强服务关怀,要求退休干部参加党员组织生活,强化对退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2.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我办在讨论中层干部人选时,确实存在记录简单甚至缺失情况。对此,我办引以为戒,对记录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并加强工作培训。4月9日集中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推荐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动议酝酿、档案审核、组织考核、公示等环节要求。二是对于中层干部任免未按规定报备等问题,已对相关经办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并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目前,3名中层干部均已完成报备。
(六)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够到位”问题。
反馈问题整改问责打折扣。2019年4月巡察问题反馈指出县委编办财务管理不严、厉行勤俭节约不够的问题,对此,2019年6月县委编办反馈意见阶段性整改报告中明确“对分管财务班子成员李某同志,财务人员李某某同志履职不到位进行了诫勉问责”,但查阅整改资料发现,实际是用廉政谈话代替诫勉问责。
整改情况:我办对“用廉政谈话代替诫勉问责”相关问题进行严肃反思和整改,据时任主要领导和文稿起草经办人员说明,当年本意是向组织表明单位认真抓整改、坚决把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的诚恳态度,但由于当时办主要领导和文稿起草经办人员对组织处理的相关政策学习不够,对“诫勉”一词内涵没有正确理解,加之主要领导审签文件把关不严,导致整改报告中出现不恰当表述,这不是当时主要领导、编办党支部委员和文稿起草经办人员的真实意见表述。就此问题的整改意见,我办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进行研究,研判当时相关问题的实际情况,认为追责问责尚未达到采取“诫勉”的程度,经报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核实研判审核,鉴于当年已对相关同志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给予了批评教育,整改要求已落实,现不再另行处理。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对编外人员的管理职责边界不清、履职不够,管理制度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站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过紧日子”的角度,站在支持保障财政财力的角度,站在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效益、避免人浮于事的角度来认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研究完善《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积极与周边县区联系对接,了解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情况,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提交县委编委会审定。三是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县编外聘用人员使用情况,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检查和分析研判,发现未按程序聘用、未及时备案管理、未按要求清退等问题及时向县委编委汇报并督促整改。四是组织学习《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综合约束管理办法》(川编办发〔2024〕6号),对有关部门违规聘用编外人员进行约谈提醒,杜绝再次发生同类问题。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未经审批聘用临时人员等违规违纪问题,我办按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问责规则(试行)》,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开展了集中约谈,进行了纪律提醒。
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决落实政治责任。办领导班子继续坚持以上率下,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用网格化、清单化责任体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落实。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工作集聚。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见到阶段性成效。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相关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四)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难得机遇,更加注重在整改过程中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立足大局、站位全局,突破区域限制、思维局限,积极开展机构编制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管住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苍溪经济社会发展上来,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5587366;邮箱:380588358@qq.com;邮政地址: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苍溪县陵江镇刘家巷17号)。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