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石马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6-06 17:15:26 来源:本网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5月6日至6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石马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8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石马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偏差”问题。
1.针对“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一是全年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严格落实机关“周三夜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积极撰写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发言材料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发言材料5次。二是对发现撰写党课材料存在抄袭问题的同志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交回书面检讨1份。三是成立了以镇驻村领导为组长,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材料预审工作小组,严把党组织书记的党课材料、党建述职报告和组织生活会剖析等材料的审核关。
2.针对“未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一是严肃追责问责,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会前专人收集学习资料,会上原文领学、集中研讨,会后规范整理会议记录的方式抓落实。三是持续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县委、县委宣传部要求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报县委宣传部审核备案,2024年共开展研讨学习11次。四是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古树名木大排查工作,新增4棵古树名木,常态化开展《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学习。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肃追责问责,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干部追究责任。二是加大镇党委研究力度,2024年召开4次党委会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向县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1次。三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建好用好镇、村意识形态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管理好农家书屋,用好用活“三会一课”“周三夜学”、坝坝会、“微信、QQ”等媒体学习平台强化宣传学习。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成效有差距问题。
4.针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不力”问题。一是巡察以来入户宣讲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80人次,开展线下宣传3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进一步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二是按照原地整改加异地举证的办法,通过镇上集中统筹安排每日开挖图斑和举证工作,严格按照进度节点完成了2024年流出耕地整改任务指标。
5.针对“耕地撂荒整治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所有的撂荒地全部复垦并种植了粮食作物。二是通过整治撂荒地和扩大小麦良种以及给予种粮补贴等措施,完成了2024年的小麦种植任务,目前全镇发放相关补贴200.45万元,完成撂荒地和流出耕地整改600多亩,全镇种植小麦6841.54亩。三是安木村占基本农田修建鸭舍,现在已经全部拆除,并复垦种植。
6.针对“生态环保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对石马小学及沿途部分管网渗漏、区域污水未接入主管网、设备损坏等情况进行了立行立改。二是石马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期间,管网出现不同程度损坏情况,镇党委、政府均已及时整改完成,截至目前系统维护10余次。三是红星社区居民反映管网渗漏一事已完成整改。四是石马场镇原有垃圾收集转运车2辆,聘请专业保洁收集转运人员2名,2024年12月苍溪县综合执法大队新配备垃圾收集转运车1辆。五是修订养殖场建立巡回检查制度,每个规模养殖场均落实有安全环保管理负责人,每月巡检安全和环保问题,16家规模养殖场均无乱排现象。
7.针对“项目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已完成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三)解决民生领域短板用力不足。
8.针对“推动交通建设用力不够”问题。一是镇党委、政府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排查整改,2024年共排查隐患46处,镇村已自行整改11处,剩余35处资金需求较大已通过“蜀路通”系统及报灾等形式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安办。二是岳王村三岔河桥建设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采取自筹自建方式实施,2025年3月已完成三岔河桥项目建设。中华村李家河桥项目通过纳入革命老区建设,2025年2月已完成项目建设。石马镇客运站建设项目已完工。三是“金通工程”实施还需继续加强对接广运集团,同时镇村积极摸排有意向的人员承接,尽快开通村村通专线。
9.针对“推动水利设施建设韧劲不足”问题。镇党委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要求对全镇塘、库、堰和渠系加大维修整治力度,对轻微的病险山坪塘和水渠动员群众自行整治。2024年共整治病险堰塘7口,新建防旱池1口,整治垮塌渠道670米,硬化渗漏渠系340米。对其他暂无资金和项目整治的山坪塘,要求各村组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同时上报申请山坪塘、水渠维修治理项目至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水利局作为2025年备案项目。
10.针对“解决民生用水问题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县供水总站已实施石马镇场镇供水管网改造升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73万元,完成了水池改造升级、设施设备升级和老化更换。二是五峰村已实施自来水安装项目,青松村主管网已铺设完成,预计2025年底能够通自来水,青田村、石马村已下达自来水安装项目资金计划110万元,县供水总站已完成初勘规划。
11.针对“便民服务不优”问题。一是合理计划召开干部职工工作例会时间,2024年共召开工作例会12次,逢场天开会次数已下降40%,严格执行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值守制度,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宏泰燃气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目前已将石马收费处撤离,有日常检修人员无收费点,根据县住建局要求,后期将在全县统一设置收费处。
(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2.针对“产业发展有薄弱”问题。一是积极申请上级提灌项目,解决发展猕猴桃产业的缺水问题,已建成防旱池1口,提灌站1处。二是积极动员群众种植,提高群众的种植意愿。三是争取低效园改造项目资金2.5万元,改造提升了低效园55亩,已改种中药材200余亩。
13.针对“帮扶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考核,要求每日到镇乡村振兴办现场签到,对未到位同志出勤情况通知到派出单位领导,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所有人员到岗到位。二是督促所有驻村第一书记重新完善当年度帮扶规划,同时在帮扶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到村、农户家中查看实施情况,对出现帮扶措施有偏差的情况及时修正。三是通过技术升级整改,已更换安木村原养殖业主,年初出栏育肥猪头1875头,目前已填栏且管理良好。
14.针对“村集体资产利用率低”问题。一是对全镇有村集体林权3宗282.5亩、组集体55宗771.25亩,全面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建立林木资产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每年对资产存继情况及时更新。二是对五峰村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登记。三是对闲置7处村委会,按照上级“四个一批”的原则目前完成5处,其余3处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五)防范化解风险推而不力。
15.针对“政府债务刚性管控不严”问题。与财政、交通、水利等单位沟通及时申报债务,与债权单位协商一致自愿放弃等化债方式,力争2028年全面完成债务化解。
16.针对“抓安全生产履责有差距”问题。一是2024年6月前石马镇已按照县住建局要求,对辖区天然气用户进行了整改,全镇用户1828户(其中新安装360户),已完成整改1364户。每月镇、村(社区)干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不少于5次,重大节假日前,将会同镇安办对重要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县级挂牌青松村地质灾害点2处隐患已完成整治。二是2022年3月真武村五组王某某卧床吸烟引发火灾,石马镇积极配合县安委会调查事故原因,并积极做好安抚工作,事后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警示辖区各村(社区)。三是对石马小学食堂违规搭建教师伙食团板房材料进行防火评估,经四川为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四川华工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石马小学教师伙食团板房材料符合防火要求。四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传,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大型节假日前对全镇加油站、木材加工厂、学校、大型超市、宾馆、餐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17.针对“反诈骗宣传教育不够”问题。一是明确了反诈宣传责任人,在场镇、主要路口悬挂固定反诈宣传标语4幅,利用当场天在场镇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3次,发放传单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通过镇村干部会议、党员会议、群众坝坝会开展宣讲20余次,利用微信转发反诈宣传视频、信息200余条,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反诈意识。二是推动全域全员下载反诈APP,增强全民反诈防骗意识。三是由镇综治办联合派出所建立诈骗快速处置机制,强化线索举报,实现快速响应,及时帮助被诈骗群众止损、追损。
(六)财经制度篱笆扎得不牢实。
18.针对“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巡察反馈2023年集体经济入账要素不齐的岳王、中华、凤桥、安木村的财务经办人员作了通报批评。要求2024年集体经济入账必须一事一单,入账单据后面配齐合同、协议,结算清单,单据金额与入账单据吻合。二是镇审计站对全镇账外运行“包包账”开展全面清理工作,加大收入不入账查处力度,同时对发现的问题依规进行了整改。三是修订了集体经济收入管理制度,要求在日常财务业务监督中既要强化支出管理,也要强化收入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收入资金来源明晰化,收入单据规范。
19.针对“支出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支出附件要素不齐的,已对原始票据进行补正。二是强化财务内审,每年对政府机关及各村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抽查审计,从而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提升业务水平。三是通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对机关会计和村财会计进行统一集中年度业务培训,镇财政所将举办村级财务业务培训,从财务收支、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和项目招投标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20.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镇分管领导对公车派遣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做到每次车辆出行前要在系统内申报审核,每次派车的信息要反馈在车辆运行费用报销单上,派遣事由、行程、公里数要与报销凭证吻合。二是加强对镇机关驾驶员的业务培训,要将车辆行驶信息及时准确反馈给派车经办人员。
(七)工程项目监管有漏洞。
21.针对“项目中标价超投资计划”问题。由镇纪委牵头,镇财政所、相关行业部门参与,对2020年7月青山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再次核实。经核实,项目资金未超投资金额支付,未造成损失,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针对“工程项目发包给个人”问题。一是针对五峰村项目发包给个人实施的问题,经研判,五峰村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个人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相关规定,鉴于项目投资较小,且项目真实实施,未发现造成损失,由镇纪委对五峰村“两委”干部进行了集中约谈。二是加强招投标的过程监督,招投标过程中村廉勤委主任必须现场监督,对干部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掌握项目实施各个过程的业务。
23.针对“项目结算计量单位与预算财评计量单位不一致”问题。一是由负责财务分管领导牵头镇审计站组成核查小组对该项目的招投标程序、验收、结算进行核查,经核查混凝土项目结算单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项目按照中标价248570元进行支付,未超过招标控制价。二是由财务分管领导对项目结算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要求加强项目结算业务知识学习,防止同类问题发生。
(八)党建引领作用弱化。
24.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镇党建办组织开展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议,从党内法规解读、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与管理、党费收缴、党组织活动开展等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培训。二是班子成员每月严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三是对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高度雷同或一模一样的3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手写检讨一份,从思想根源进一步认识错误。四是强化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资料审核把关,成立了以镇驻村领导为组长,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材料预审工作小组。
25.针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石马镇党委(扩大)会议制度,党委会召开之前,镇党建办对提交党委会会议议题的事项汇总后,经镇党委书记审阅通过后上会研究。二是党委会议题坚持一事一议,严格按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先汇报议题内容,然后党委成员就议题充分发表讨论意见,主要负责人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的程序开展会议。三是明确组织委员为党委会议记录人员,党建办做好会议纪要,确保形成的记录和纪要与会议研究内容、决议一致,做到规范记录、规范备案。
26.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一是修订建立健全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负责包片联系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好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二是镇党建办组织开展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议,从党内法规解读、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与管理、党费收缴、党组织活动开展等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培训。三是对软所弱涣散党组织进行“回头看”,通过对岳王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深刻剖析了岳王村党支部软所弱涣散整改不彻底的原因,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27.针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一是严格按程序,层层审核把关2024年新发展预备党员和转正党员的入党资料14份,防止入党材料不规范的现象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落实发展党员五个阶段25个步骤要求,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提醒,全年顺利培养预备党员7名,积极分子15名。
28.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一是结合本次机构改革,通过人员隶转和岗位调整,已做到人员编制岗位和实际岗位相符。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若出现不严格执行程序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三是根据最新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石马镇共设6个内设机构,3个公益性一类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9月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已选拔任用中层干部6人,并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备案通过。
29.针对“村社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结合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各支部及时将优秀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致富带头人等已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全镇共储备后备力量37人(含额外储备15人),其中岳王村储备3人,已配齐青松村支部副书记。
(九)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30.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实”问题。一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024年下半年共专题研究2次。二是再次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定《班子成员定期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制度》压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分管部门干部的教育管理。
31.针对“对干部日常监管不严”问题。一是镇纪委不定时抽查干部在岗情况,按时对全镇中心工作及干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加强了干部日常管理。二是已对阳光村务监督平台上公式的错误进行了修改,并每季度对各村党务、政务、财务进行公示公开;三是镇纪委对各村廉勤委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职责,监督履职,2024年下半年到村抽查监督廉勤委履职情况2次。
32.针对“作风纪律建设宽松软”问题。一是镇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委委员监督,要求全体党委成员按时参加党委会议,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二是持续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对长期未到岗上班人员批评教育,屡犯不改的,诫勉谈话或党纪政务处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置办宴席的备案工作,严禁大操大办。三是执法单位和个人在行政执法时将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认真对照违法行为情节,量化裁决,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同时红星社区党支部书记对聘请的3名城管开展了集中谈心谈话和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文明执法。
3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走样”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会研究同意,修订《石马镇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将5万元以上的单人单事单笔公共运行经费纳入大额度资金使用,2022年起已杜绝干部职工从石马镇政府“借款”。二是将重大项目金额修改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大额资金为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十)推动巡察整改韧劲不足。
34.针对“中华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下差8.7347万元债务的问题未按时完成化解,截至巡察时仍有债务余额5.2347万元”问题。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及时化解5.2347万元债务。计划按照帮扶单位2万元,村级2万元,镇级化解1万元,目前因为财政吃紧未拨付到位。
35.针对“松垭村、安家村2处开办砂石水泥搅拌厂,未经环评审批就擅自开工运营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截至巡察时发现2处搅拌厂仍未办理环评手续,水泥搅拌厂运营相关设备仍未拆除”问题。一是2家企业都多次表明想办理环评手续,但多次办理沟通后在县级部门无法办理或不予办理。二是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或专题会同时邀请两家企业在镇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宣传县委要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多次上门要求拆除和断电处理。现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镇党委、政府将强化日常监管,如果发现偷产情况,及时联系东溪供电所及相关部门执法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5816002;邮政地址:苍溪县石马镇政府街1号;电子邮箱:4513764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