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林业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5-29 17:31:29 来源:本网

按照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统一安排,2024年6月11日至7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开展了为期25天的常规巡察2024年8月30日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推动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及时整改。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扩大)会议2次、工作推进会3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到全年重点工作中,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落实。三是明确整改任务。因地制宜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做到了整改任务、责任、措施、时限、资金五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44个具体表现,制订整改措施126条,已完成整改问题41个、整改措施121条;未完成整改问题3个、整改措施5条。巡察移交1件信访件已办结。整改期间,共追责问责15人批评教育3人、谈话提醒12人),清理追违规资金21.14万元新建修订各项规章制度19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落差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力”问题。一是再次开展古树名木补充调查,新增古树74株。二是征求古梨树权属单位及个人意愿,达成一致意见。三是督促鸳溪镇、东青镇、龙王镇、五龙镇对县检察院发布的检察建议书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销号,相关问题已于2024年9月30日前整改到位。四是对全县699株古树名木进行了逐一登记建档,切实做到了底数清、台账明。

2.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断档”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实行党组会一月学习,局党组书记亲自主持、亲自领学,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系列讲话、指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上级会议、领导指示精神,结合行业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局党组坚持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以上,把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干部发现和应对舆情事件的能力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谈话提醒,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提出具体要求相关班子成员已完善述职报告

4.针对“生态修复行动迟缓”问题。一是编制了“十五五”生态修复建设规划,已将适宜营造林纳入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规划。二是加大项目资金投入,2025年已争取生态修复资金1900万元,涉及退化林修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三是依法推进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工作,涉林砖厂复绿工作已全面完成。四是专题安排部署森林督查挂牌督办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实地督促指导,党组书记亲自督促后续整改工作,2022年森林督查挂牌督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

(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短板

5.针对“林地流失问题较为突出”问题。2020年以来涉及林业行政处罚的案件按照占用林地性质、用途进行了清理,分类整改落实及时恢复林地2.58公顷,完善林地手续2件。

6.针对“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有欠缺”问题。对有瑕疵的退耕还林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管护台账对因复耕、占用及保存率不高的退耕还林,通过置换、补植等措施全部整改到位;对因灾死亡的退耕还林,已完成补植;对无人管护的退耕还林督促相关乡镇落实管护责任人;已将新一轮退耕还林相关数据提交县不动产中心,配合办理相关证件。

7.针对“功能区保护力量较薄弱”问题。一是建立森林防火期和日常巡护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常态化开展巡护监测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资源管护、隐患整治到位。二是落实森林保护责任,制定了奖惩措施和问责机制。三是为县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配备护林员14名,增配干部2名,增强管理力量。四是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和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分批次安排人员深入一线开展巡护巡查、隐患整治、防火宣传等工作。

(三)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

8.针对“建设‘天府粮仓’定力欠缺”问题。一是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级油橄榄(油茶)产业专班,推动油橄榄(油茶)产业发展。二是已按时序完成2024年油茶和油橄榄产业建设任务。三是编制了《苍溪油橄榄(油茶)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0)》,力争再创“天府森林粮库”现代产业园区(基地)1个。

9.针对“森林‘四库’建设滞后”问题。一是研学省政府《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我县方案。二是推进苍溪油橄榄(油茶)产业园区提质建设,成功创建省级天府森林粮库”现代产业园区1个。三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培育龙头企业促进林业产业壮大升级引进治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展油橄榄1500亩油橄榄加工生产线1条、包装灌装线1条;另引进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发展油橄榄、油茶、林下中药材4200亩。四是加强油橄榄、油茶丰产栽培、实用技术应用推广,邀请省林科院专家、市蜀道英才专家来苍开展技术培训,先后开展培训6场800余人次。

10.针对“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林地要素保障不力”问题。一是建立重点项目登记台账,提前介入服务,指导业主单位完善林地许可,为我县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二是主动对接省市主管部门,争取林地定额指标,切实保障了通威项目、陵白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林地供给。三是成立了县林业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苍溪县林业局重点项目使用林地保障承诺书》。

11.针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乏力”问题。对涉林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化服务;配置平板电脑、无人机等信息化设备,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草湿荒漠化监测,努力提高林业信息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先后培育林业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54家。培养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苗木经营管理人才86人。

12.针对推进林业改革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不足”问题。一是在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123次会议上专题学习《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二是通过林草湿荒普查厘清林地边界,强化森林分类经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三是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建设“森林四库”、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拟选择集体林地较多的漓江、唤马、高坡、龙王、陵江等5个乡镇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示范乡镇。四是出台了《苍溪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着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四)森林防护存在潜在风险

13.针对“集体林管理缺位”问题。一是2024年9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局资源管理股牵头,负责指导督促乡镇摸清家底、建立台账。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集体林权档案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将个人或村组代为确权登记的集体林权,纳入所属村级财务管理,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登记。目前涉及乡镇已将此事项交由村财乡管办公室登记管理。

14.针对“森林防灭火有短板”问题。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构建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制作《村组干部森林防灭火末端责任清单》;采取“县领导+包保干部+防火专家”方式开展督导指导,全面推进防灭火工作落地见效。是提升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累计开展业务培训4次、技能比武2次、应急演练12次。是严格隐患治理。聚焦“五周五缘”,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和“火案查处”工作排查重点部位147处,闭环整治火险隐患273个,清理林下可燃物2300余吨,查处违规用火8起,问责处理8人,撤换护林员3名。是争取项目资金。包装申报森林防灭火项目4个,争取纳入十五五规划,弥补森林防灭火基层基础能力短板。

15.针对“涉林普法成效较差”问题。一是先后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加强了案件法制审核,避免廉政风险。二是把林业行政案件办理与林业法律宣传相结合,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调整了局法制宣传小队,制定年度宣传目标,开展了林业法律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2700份。

(五)执行财经制度走样

16.针对“对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报账单据的附件资料,规范账务核算。局党组书记对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干部予以谈话提醒,要求严格资金支出审核把关。

17.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派遣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公务用车油耗核算登记,依规选定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督促县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完善公车维修费的附件资料。

1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一是2022年9月购买的物资进行了逐一登记造册,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2024年6月1日,将三溪口林区猕猴桃移交县文旅集团经营管理。三是2名退休职工开展谈心谈话,2名退休干部已腾退了占用的职工宿舍,并办理了移交手续

(六)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19.针对“挤占项目经费”问题。一是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核实,发现存在项目名称编制不准确、不科学的问题。二是局党组书记对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予以谈话提醒,要求其认真反思错误,做到项目名称编制准确、核算准确、管理规范。

20.针对“项目工作滞后”问题。一是包装储备了“天府森林粮库”现代产业园区建设、苍溪县森林防火野外信息化监测系统、梨仙湖特色小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一大批涉林项目8个。二是全力破解扑船山森林公园建设难题,成立招投标问题核查组,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优化招标流程,强化过程监管,目前,一期项目(沙溪漂流)已全面完工三是配合圣丰公司积极协调农行发放贷款,落实专人加强对储备林项目的业务指导,融资提款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周调度、月通报”机制。2024年下半年新增林业重大开工项目 1个,固定资产入库项目1个;2025年固定资产已新入库项目1个,扭转固投排名靠后的局面。

21.针对“项目成效不佳”问题。一是针对唤马红龙村油茶面积不达标等问题,已收回不达标的产业资金,给予责任人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分管领导陈某批评教育。二是针对浙水乡山水片区中药材种植项目,按照边巡边改的原则,于2024年6月与施工单位签订了项目整改合同,施工单位已于2024年11月完成了补植,缴纳了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对提前支付的8.61万元予以追缴至我局代管资金账户,待项目终审后再予以支付。三是局党组落实专人跟进督促项目整改工作,施工单位已全面完成芍药补植工作,进入养护期管护。四是举一反三,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印发《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营造林项目建设持续巩固生态产业建设成果的通知》,确保项目成效。

(七)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2.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范围不清晰”问题。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并印发了《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由局长分管林业行政执法,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林业行政审批。

23.针对“局党组议事决策不严肃”问题。梳理完成局党组会议议题单,已将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记录分开,确保今后不再出现局长办公会研究支部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等类似问题。

24.针对“发文审核把关不严谨”问题。一是已修正2024年6月印发的《苍溪县古树名木年度养护工作方案》和2024年5月向县政府报送的请示文件。二是局长对办公室和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相关人员注意改正工作中的“小马虎”。

(八)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

25.针对“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充分”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二是党组书记对纪检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政治生态评估及报告撰写工作。三是更新完善了与内设机构相一致的《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

26.针对“对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干部懂规矩、守纪律。二是修订完善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不定时抽查检查;制订了《干部职工考核绩效分配方案》,将检查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和年终绩效发放挂钩,强化内部管理,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针对“躺平式”干部12种行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措施。

27.针对“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有偏差”问题。一是2024年10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重新审定受处分人员2023年度考核等次, 2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干部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确定等次”。二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两位同志2023年度的民主评议情况纠正为“基本合格”。三是2024年7月已将多发给陈某的年终奖励工资予以扣除。

28.针对“对直属单位监管缺位”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并重新印发了《苍溪县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苍溪县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直属单位的重大财务支出和项目监督管理。二是局党组书记要求局属三中心将“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审定后实施,责成各单位完善财务制度,加强管理。

(九)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

29.针对“斗争意识不强”问题。县委分管领导和局党组书记分别于8月30日、9月11日对局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积极担当作为,齐心协力谋发展。会后,对局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进行了适当调整。

30.针对“创先争优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总结了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原因,找短板,补差距,将考核指标分解到了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局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调度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强化了争先创优意识,成功申报了1个省级“天府森林粮库”示范建设基地、1个省级“天府森林粮库”现代产业园区。三是制定了干部绩效差异化发放方案、干部职级晋升管理办法,将干部业绩与年终绩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职级晋升挂钩,激励干部创先争优。

31.针对“团队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谈心谈话,要求树立团队意识,讲大局、讲团结,妥善处理上下级关系,维护单位和谐稳定。二是出台领导班子分工文件,细化了工作职责。是县林业局调整完善了内控领导小组,制定了内审计划,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

(十)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32.针对“选人用人有偏差”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办法》《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局党组班子成员进一步熟悉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二是局党组书记带头表态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现象。

33.针对“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出台了中层干部职务任免文件,并报县委编办备案。二是已撤销其超职数配备的林长制办公室、党委办负责人职务,并撤销3名(办公室和防火股)副主任职务。三是因机构改革造成的超编情况,通过自然减员逐步消化解决,2024年退休5人。四是根据局机关现有人员年龄结构、专业特长等情况,配齐配强了股室负责人。

34.针对“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问题。2024年11月1日,局党组审定通过了《苍溪县林业局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管理办法(试行)》《苍溪县林业局干部职工考核绩效分配方案》,坚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35.针对“存在兼职行为”问题。一是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组织召开了整顿及批评教育警示会,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职工开展批评教育,防止在职干部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二是对承包经营猕猴桃园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在职干部已全部退出了猕猴桃园承包经营管理。

(十一)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36.针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带头承诺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二是局党组书记督促局机关党委书记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建强局直属机关党委班子。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坚持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确保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37.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对相关班子成员予以谈话提醒,要求其严肃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发言材料,要求重新撰写2023年的民主生活会材料。二是党组书记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给党员干部讲授了“传承红色基因,筑牢基层堡垒”专题党课,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8.针对“抓党员发展不力”问题。一是建立了林业系统党员和非党员台账将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干部纳入入党“候选人”,实行台账管理,并引导其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目前,摸排并纳入入党“候选人”4人。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为入党积极分子落实帮带培养干部。三是始终严守入党标准,规范入党流程,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39.针对“机关支部工作薄弱”问题。一是各支部均已召开支委会,明确了支部委员的具体分工。二是举一反三,丰富支部活动,开展了“传承红色文化 弘扬革命精神”主题党日活动、赴红军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系列实践活动等。三是建强支部班子,细化党建工作责任,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换届程序,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四是进一步规范党员阵地,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开展支部活动。五是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对局机关第一和第二党支部书记予以谈话提醒,要求其认真履职。

(十二)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未做实

40.针对“未对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问题。一是按照财务内部审计要求,成立了由局机关纪委、财务、“三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内审机构。二是2024年11月完成了对县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内审工作。我局将按照内审工作要求,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轮流开展内审。

41.针对“未核销歧坪林业站房屋资产”问题。一是收集房屋拆除的相关资料,并对国有资产处置政策和流程进行研学。二是主动与县国资事务中心沟通协调,及时补办了核销固定资产的手续,已规范核销原歧坪中心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固定资产。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国有林产权不明晰”问题。一是主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对接,明晰了不动产证换(办)证流程和需要准备资料。二是编制了国有林边界测绘和权籍调查工作方案。三是安排国有林调查专项资金,按程序采购了专业队伍,目前正在实地开展边界测绘和权籍调查,已完成三川、五龙、文昌、元坝等片区的调查。

后续整改措施:督促专业队伍高质量开展边界测绘和权籍调查,按程序办理不动产证。

拟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 )针对对省委巡视反馈的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资产清理。组织相关人员对九龙山自然保护区闲置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并建立台账二是落实管护责任。落实专人管九龙山自然保护区国有资产,并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巡护,避免资产遭到破坏或流失三是已落实分类处置方式,正有序推进闲置资产处置

后续整改措施:一是通过“生态保护+生态研学+科研教育+生态旅游”发展模式,与九龙山文旅集团统一建设自然教育基地二是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将闲置产改造为生态自然教育基地三是向县政府申请,将部分资产移交给县国资事务中心管理。

拟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彻底”问题一是对局机关往来款进行逐笔清理、核实,通过查账甄别,调整合并了部分同一性质的往来款,对债权债务人清楚、明了的款项立行催收、支付。二是对县林业开发中心“其他应收款”,通过调整、冲销、核销等方式,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余下“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已落实具体措施、人员、时限,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后续整改措施:充实工作力量,对余下的往来款加紧催收、支付。对确实不能查找到相关债权人、债务人的,无法催收或支付的呆账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拟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和融入到林业实际工作中。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对需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主动和相关单位沟通解决。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问题整改真正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以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动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林业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6296001;邮政地址: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19号;电子邮箱:615991154@qq.com

 

 

                  中共苍溪县林业局党组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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