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水利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5-03-24 15:14:27 来源:本网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水利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县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极端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紧盯关键责任抓落实,紧扣整改成果抓运用,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成效有机贯通,促进水利发展高效有序、行业清风气正。为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1月以来,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会等16次会议,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44个具体表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21条,截至2024年12月底,巡察反馈的44个具体表现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其中涉及债务化解、人才培养的3个长期性问题将继续坚持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学思践悟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规范有序召开党组会15次,原原本本地学、实实在在地学,见人见事见思想,有学习内容、有贯彻意见、有学习方向,坚持全面系统、及时跟进,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涉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涉及水利系统工作的重要文件,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落地落实。三是强化日常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三会一课”“周三夜学”等学习活动12场(次),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教育4次,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综合水平。
(二)关于“新发展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一是在岳东、文昌、运山、彭店等乡镇开展实地考察,并谋划储备包括大店沟水库、紫华侨水库、龙凤水库在内的中型水库5座,将灌区水网覆盖县东北绝大部分村组,满足人民群众用水需求。二是积极与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汇报对接,通过水利部、省厅在我局挂职干部、我局在省厅学习干部的疏通和联络,有效掌握政策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政策信息,提供决策依据,有方向和目的地开展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实现更多的项目资金落地苍溪。三是推行“以大带小,小小联合、区域负责、集中管理”运行模式,将全县划分为10个集中管理片,由10个集中管理单位对区域的农村水利、安全饮水等工作履行行业监管指导,解决基层一线水利技术力量薄弱的短板,不断提升一线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编制全县重点灌区及粮食主产区配套节水改造及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3年已编制完成全县农田灌溉规划,按照两个规划逐年争取资金对全县渠系进行配套完善,提高渠道的输水能力。五是根据上级下达水价改革资金逐年对水价改革成果进行巩固,积极推行水权交易,积极推进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及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统一接入省级平台,努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关于“民生水利改善不力”的问题。一是推进建设一批联通供水保障工程,加快完成河西供水联通工程,开工建设龙王联通供水工程。改造一批乡镇水厂,完成白驿、唤马等8座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提升一批村级集中供水工程。二是加强供水工程规范管理,按照“三个责任”和“三个制度”要求,压紧压实农村供水责任,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发挥工程效益。三是通过水厂管网延伸及开展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提升农村饮水质量。四是加强宣传,增强水是“商品”和节约用水意识,提升用水群众的主动性,引导群众日常参与供水管理和管网维护主人翁思想,提升群众满意度、认可度,提升农村供水持久的保障能力。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整改以来开展“局长进大厅”2次,为群众现场解决1个问题,服务10余人次,确保涉水行政审批流程畅通。
(四)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应收尽收”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生产建设项目台账,做到“家底清,数量明”,建立省、市、县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台账107个(其中“十三五审计”12个,2021年19个,2022年37个,2023年25个,2024年10个,省批项目4个)。二是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现已缴纳6个生产建设项目(东溪镇东河防洪治理工程、青石沟至烟峰社区乡村路工程、歧坪集体经济产业园、苍溪亭子35KV输变电工程、骐良交通建材项目、兰池砖厂页岩砖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17.52259万元。三是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现已完成2个未批先建的生产建设项目(苍溪骐良交通建材项目、歧坪镇集体经济产业园)行政许可,整改率100%。四是3个生产建设项目(百利新区污水处理厂、苍溪县江南初级中学新建项目、陵江镇至白桥镇沿江美丽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补齐了相关监测资料,整改率100%。五是现已完成3个生产建设项目(中贵线与元坝普光管道联通工程、百利新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苍溪县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验收报备。六是举一反三,排查出2020年至2024年10月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生产建设项目36个(含巡察反馈数量),共计未缴381.31792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欠缴255.840245万元;国有企业欠缴16.127065万元;民营企业欠缴109.350616万元)。排查出2020年至今未验先投的生产建设项目69个(含巡察反馈数量),排查出2020年至2024年10月未开展监测生产建设项目24个(不含巡察反馈数量)。排查出未批先建项目7个,逐一下发了限期补办水土保持方案手续。
(五)关于“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由县河长制办公室总牵头,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清单。二是县河长制办公室发文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限时完成整改,制定全县河湖长制考核办法,细化落实考核清单,印发《苍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严格考核村级河段长巡河任务的通知》(苍河长制办发〔2024〕1号)《苍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苍河长制办发〔2024〕4号)《苍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再次开展河湖“四乱”疑似问题图斑复核工作的通知》(苍河长制办发〔2024〕5号),督促县级各部门,县、乡、村级河长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巡河,及时解决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美丽幸福河湖。三是向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发了《苍溪县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堤防运行管理的函》(苍水函〔2024〕35号),要求涉河乡镇制作好河堤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公示牌,明确好属地乡镇的管理单位,行政责任人员和巡查值守责任人员,制作堤防巡查检查问题隐患治理台账。
(六)关于“水利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查短板、找不足,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业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局班子成员、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进行了细化完善,制定了《水利行业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做好2024年春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苍溪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苍溪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将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细化,完善措施,健全方案,防范和杜绝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宣传学习。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15次、职工会10次、安全生产例会8次,会议上组织学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组织观看《生命之鉴》等警示教育片200余人次。强化日常监管,并对人员不到位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4个施工单位,3个建设单位进行了约谈并限期进行了整改。三抓好汛期安全。严格落实“30123”叫应机制,第一时间“叫应”预警区所有乡镇防灾责任人、村组干部、监测员,“喊醒”全部受威胁群众,刚性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类船只、漫水桥、水库、水电站、在建工地、油气管线等防汛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隐患126个,完成整改126个。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汛期由局领导带队,对中小(1)型水库进行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水库值班情况和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在检查中发现责任人未更新、管理有缺位、三大件管理不规范等各类问题,现场反馈并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销号。五是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职工教育,召开职工会议,严肃工作纪律,强调严禁工作日和防汛值班期间饮酒。严格督导考核,将违反纪律情况纳入年度评先评优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内容之一,并与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七)关于“执法力度偏软”的问题。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每次会前开展集中学法,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法》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学法考试、执法人员应知应会培训等活动。2024年4月对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培训学习,对培训学员进行了一次执法知识考试;组织执法骨干人员积极参加全市2023年度水利系统水行政案件县区交叉评查活动和县司法局组织的县级各部门案件评查活动,深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协作,加强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汛保安、河道采砂等“五大”领域重点行业监管的检查力度;局业务股室对执法检查、遥感监管等业务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并填报线索台账,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八)关于“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处罚结果公平、公正、合理。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中的实时监督和事后评估,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合法合规,落实好重大案件集中讨论制度。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公示和信息公开,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九)关于“对非法采砂行为打击不力”的问题。一是履行经常性巡查职责。对东河流域苍溪段实行全域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制止,绝不容情。二是严格执法查处。坚决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惩处一起,露头就打,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形成震慑。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有函必办”,对群众信访举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掌握事实真相,公道正派研究处置,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十)关于“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一是对标对表,细化“三张清单”制定,明确责任细化到人,强化针对性、可行性、合理性,实现对单治理,有效推进。二是强化“一岗双责”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前期、过程、结果的同步监督问效,在严管、严查、严治、严纠上做文章。三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全系统印发《苍溪县水利局工作规则(修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强化刚性管理,对个别违规人员动真碰硬,严肃查处。
(十一)关于“监督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抓落实,对标对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学习,做到知行合一,用制度和法规强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干部的管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对不在状态,纪律意识差、作风不扎实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治一起,严管厚爱,每季度不少于1次督查通报,通过有效的震慑和监督,采取自律与他律,增强法纪规矩意识,提升规范化管理成效。三是落实内审机制。严格按照“库财局管”的要求,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的管理,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能力水平,坚决落实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和支出纳入财政预算,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问题发生。
(十二)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持续深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对存在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顽疾痼症按法经严查重处,决不姑息迁就、心慈手软、留情讲面,让歪风邪气得到及时纠治。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常规化。扎实开展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适时动态的警醒谈话2次,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根据情况采取约谈、警醒、提示方式,早介入、早提醒、早扯袖,打好预防针、戴好紧箍咒、筑牢防火墙,对6名同志出现值班履职不到位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水库同志值班坚守岗位不好作出书面检讨,对两座水库落实安全生产不力分别给予约谈和教育谈话,让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防范和整治,确保水利干部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三是强化查处整治不手软。对一些久治不愈、我行我素、自以为是,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人坚决按法纪规章制度严查重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清除害群之马,通过严格有效的治理,实现水利行业风清气正,立案查处干部2名。
(十三)关于“厉行节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及运维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三定维修制度,减少压缩公务车辆支出。二是在今后的培训中,将培训资料发放到指定的培训群里,严格控制开支。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厉行节约的思想教育,增强节俭意识,同时从办文办会、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物资采购等方面严格控制行政成本。与同期相比发文数量、公务接待费、物资采购费用均减少10%。
(十四)关于“工程招投标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每年对招标人开展招投标普法培训,规范招标人代表的选派范围,及时将最新政策文件要求传达给招标人,明确招标重难点,加强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减少因发生补遗而延长项目开标时间的现象,确保项目如期开工。二是压实招标各方责任。明确由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分别承担招投标活动主体责任或连带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告诫,情节严重的开展信用联合惩戒。三是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异议受理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元市设立举报区,进一步缩短投诉举报办理时限,及时将处理办理情况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元专区公示。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县纪委、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打击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追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关于“水利工程后期管理存在盲区”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堤防安全责任制,逐条落实堤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个责任人”,定期对堤防安全管理责任人上岗培训,确保责任人熟知各自工作职责,掌握堤防工情、安全状况、险情识别、险情报告等工作内容和流程,并在堤防醒目位置设立责任人公示牌,确保每座堤防 “有责任人、懂干什么、该怎么干”。
(十六)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对党务干部开展业务指导,要求熟悉并掌握党组会议记录的基本要求和格式,做到会议记录完整、规范。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会议上做到人人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针对病险水库项目资金安排,先行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论证,分管领导要从病害情况及程度、整治范围、概算资金等核心要义提出意见和建议,方案基本成熟后再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定。
(十七)关于“干部教育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激励制度。把敢于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选拔那些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干部,同时,公正对待受处分的干部,让其有改进提高、重获提拔使用的机会。二是全面梳理工作分工。对各股室、各单位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厘清职责,权责相适,杜绝懒政怠权、推诿扯皮等现象。三是主动对接沟通交流。采取谈心谈话等方式,主动加强与干部的沟通交流,着力化解干部思想认识盲区,强化教育入手,提升政治思想认识,抓好新老“传帮带”。
(十八)关于“党组织活动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增强党建责任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党组织政治生活质量。二是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建工作内生动力。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等组织生活情况10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问题整改既是检验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的一次考验,又是水利工作获得民心阅卷的一次良好机会,我们将始终做到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为民服务永远无穷期。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思想认识再提高,坚持党组带头,领导班子落实,以上率下,始终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因客观原因暂不能整改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和社会关注,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长远,推动工作再上台阶。按照这次整改的成果,结合水利工作任务,修订完善印发各类规章制度、议事规则,依规按章办事抓落实,强化日常监督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加大深入实地调研,强弱项、补短板,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