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26 15:37:39 来源:本网

根据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417日至5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7月16日,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2024年11月16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情况审核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和党 务公开原则,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情况

县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以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为切入点,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抓手,从思想上找根源、从站位上找差距、从落实上找不足、从责任担当上找缺失,解决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局党委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一是及时研究部署。巡察意见反馈后,县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县局党委召开3次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7月17日,县局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要求党员干部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党委成立以书记任组长、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7月19日,县局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手册》,明确工作专班、牵头单位、配合责任单位“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好”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三是逐级压实责任。7月25日,县局党委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到会指导。会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撰写自我剖析材料,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会上,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认真梳理分析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压紧压实局班子成员和各警种部门职责任务。

(二)局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县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组织召开局党委(扩大)会,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检视剖析,牵头整改落实,专题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3次,听取班子成员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汇报2次,组织制定和完善16项制度;及时督促、提醒、监督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先后6次听取相关部门“政治建警、执法办案、队伍管理、一案双查、人才培训”等重难点问题整改情况汇报,5次到警种部门指导督导,安排机关纪委、督察开展专项检查2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纵深推进。县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均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能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能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扛起整改责任,主动深入分管的各警种部门和基层派出所,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汇报会等形式,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本次巡察反馈的10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县局党委制定整改措施107条。截止11旬,“已完成”整改28个问题,93条整改措施;“基本完成”整改2个问题,6条整改措施;3个问题需“长期坚持”整改,涉及8条整改措施。巡察移交的10件信访件,均已办结。整改期间,县局党委追责问责26人次,其中约谈24人、诫勉2人,开展黄赌等专项整治3次,清退并全额上缴各类违规发放的奖金、补助等资金7.2万元;制定和完善《“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构建新时代苍溪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意见》《提升民警能力教育培训三年规划(2024-2026年)》《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警务辅助人员首次层级评定实施办法》等16项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事项

    (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县局主要负责人多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制定整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1.针对存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力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每半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并研究制定相关文件,按照从严管党治警“三张清单”要求压实班子成员责任,要求相关党支部开展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分管局领导到分管联系部门开展专项督导和警示教育活动。二制定《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在全局民辅警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开展17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同时2020年7月以来民辅警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单位相关责任领导开展一案双查,并给予谈话提醒组织处理三是充实机关纪委力量,健全完善机关纪委委员日常工作、监督和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提升纪检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政治素养,强化违纪案件查处,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地见效。

2.针对63项事项的审批权限未下放的问题。63项事项审批权限由上级公安机关通过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在县政务中心统一线上办理,不再下放至派出所办理

    (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方面

1.针对落实政治建警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辅警党组织关系的清理和登记,36名党员辅警的党组织关系已按规定转入所在党支部,17名未转入党员辅警正在审核档案资料,拟于20241230日前全部转入。二是研究制定《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和《警务辅助人员首次层级评定实施办法》。三是全面加强对党员辅警政治教育和政治监督力度。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要求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迅速安排部署8月28日县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二是积极与网信部门及相关舆情处置部门联动配合,建立舆情预警联动机制。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案件侦办,网名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对提出的网络投诉进行如实回复。四是结合开学季已开展护校安园活动并长期坚持。五是联合县委统战部、民政局组织开展非法宗教整治专项清查,对“家庭教会”“地下教会”等非法宗教活动进行调查摸底、查处取缔,强化对涉案人员帮教转化,清理整顿不合法、不规范的宗教组织和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引导群众远离非法宗教组织。

(三)聚集主责主业保障苍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存在不足方面

1.针对社会基础治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强化社会基础治理,推动社区警务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二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统一建设警务站(室)的通知》(苍委办202424号),目前 20个乡镇警务站和10个农村警务室已建设完成实体化运行,并公示进展和成效情况

2.针对对新型网络犯罪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无诈”梨乡宣传活动2次。二是认真落实县委政法委关于反诈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推动反诈工作。三是加强与检法部门协作,共同研究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策略和措施,提高打击质效和追赃挽损力度。20241至10月,全县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同比下降54%,财产损失同比下降64.2%,全县公安机关共追赃还损130万元,劝返滞留境外涉诈人员96名,主动摸排滞留境外重点人员53人。 开展易受骗人群预警10000余次,避免损失300余万元。截止11月5日,破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49起,抓获158人;打击处理“银行卡”“电话卡”两卡违法犯罪案件48

3.针对落实治安专项行动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大力开展治安乱点整治和“夏季行动”专项整治,加强“汉昌路”及各类治安乱点整治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发现各类线索,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10月底,累计出动警力317人次,检查行业场所278家,核查重点人员169人次,共办理涉黄案件13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4人。二是建立涉黄突出问题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加大明察暗访查处力度三是陵江派出所已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方案、工作措施等)并长期坚持。四是对工作推动不力的陵江派出所所领导给予谈话提醒组织处理

4.针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强化道路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委政府主导,公安机关主抓,企业乡镇主责,社会整体联动工作模式,建立道路隐患“红橙黄蓝”四色预警的分级分类治理机制。二是“项目化”推进乡镇交管。每个乡镇落实一名分管领导、一名专职交管员和数名兼职交管员的“1+1+N”人员配置模式,乡镇从工作经费中列支交管办专项经费农村劝导员定期考核并适当给予经济补助全县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明确乡镇分管领导、交管办主任、驻村乡镇干部、乡镇交管办、交管办工作人员、农村劝导站、劝导员、乡镇农机员、村(社区)干部等工作职责。两站两员紧盯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把村口、路口、场口“三关”,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劝导纠违。全县月均填写劝导记录1.8万余条,占全市32.7%。三是“扁平化”督查综合治理。建立督察暗访机制,通过专项暗访、交叉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等形式,对全县31个乡镇、22个县级责任部门和103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督查2024县委印发目标绩效督察通报2期,县道安委印发暗访检查通报5期,对13个乡镇和4个县级部门8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予以通报批评、目标负向扣分。今年以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协同共治,全县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95%、7.64%,死亡人数继续压控在近十年来最低位,连续13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5.针对执法能力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案件办理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常态推进案件质量自查。二是制定《提升民警能力教育培训三年规划(2024-2026年)》,全力提升办案能力并纳入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三是梳理通报抽查问题案件,常态推进全流程监督。经梳理,巡察发现的8件不及格案件的责任民警已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进行了扣分和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处理。

(四)紧扣民生要求服务群众还不到位

1.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局党委每半年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二是63项事项审批权限由上级公安机关通过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在县政务中心统一线上办理,不再下放至派出所办理三是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增加工作人员,实行高峰引导分流购买专用制证设备提升服务质效。四是在鑫桥驾校摩托车考场设置制证窗口,解决驾考考试和颁证两头跑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存在差距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实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每半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二是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并研究制定《苍溪县公安局关于推进“清廉广元 生态社会”建设意见》《构建新时代苍溪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意见》。三是召开专题党委听取班子履职情况工作汇报,分析研究从严管党治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从严管党治警“三张清单”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四是在相关党支部开展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分管局领导到分管联系部门开展专项督导和警示教育活动。

2.针对常态化从严管理队伍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制定《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在全局民辅警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通过专项整顿,不仅解决了当前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执法效能、优化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组织民辅警对照纪律作风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不留死角、不避重就轻,为整改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对2020年7月以来民辅警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单位相关责任领导开展一案双查,并给予谈话提醒组织处理四是开展17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3.针对局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充实机关纪委力量,再次调入民警1人,机关纪委现有1名书记1名民警和1名辅警专职纪检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机关纪委委员日常工作、监督和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提升纪检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政治素养,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强化违纪案件查处,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地见效。

(六)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

1.针对违规签订采购合同的问题。一是全面自查清理违规签订采购合同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召开财会业务培训会,对财务、采购、三重一大方面法律法规、制度进行专项培训。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审核监督,提升采购规范性四是对时任警务保障室主任给予谈话提醒组织处理。

2.针对小型项目随意确定供应商的问题。对已支付四川***信息产业公司社会化信息采集平台服务费问题进行自查清理。二是制定《苍溪县公安局小额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并常态化严格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内控制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组织处理。

(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针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财会业务培训会,再次学习《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卡消费强制目录》。二是要求无公务卡人员使用本人银行卡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并提供支付凭证。三是要求只能进行现金支付的,必须提供收款方确认的现金支付凭据。四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差旅费票据审核把关。

2.针对未严格落实县委“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一是先后两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县委过紧日子理念。二是退还财政长沙论坛会议费。三是工会记帐交由警务保障室统一负责,不再产生代理记帐服务费。

3.针对发放慰问金依据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整改会。追回个别部门发放春节、春运期间战时慰问金并上缴县财政。二是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和专项培训,增强财务人员规意识。三是认真开展清理自查。相关责任部门召开会议,通报清理自查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

4.针对部分干部存在考察学习绕道旅游情况的问题。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廉洁意识和法纪意识。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同类问题自查并举一反三。三是相关责任人违规多报销的差旅费予以追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5.针对续签合同支付资金无依据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招投标相关规定。9月5日,交警大队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大额支出必须报县局党委会审议。二是根据预算一体化规定,对无资金来源的采购项目,经财政批准同意后,使用保障资金提前进行项目采购。三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交警大队对具有连续性的采购项目进行清理自查,对财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四是对时任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给予谈话提醒组织处理。

6.针对差旅费报销随意性大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财会业务培训会,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财务能力水平。二是严格执行苍财行〔2016〕2号文件精神,按标准报销差旅费,全力维护民警合法利益。

(八)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三是制定《苍溪县公安局民辅警政治理论学习笔记调阅制度》不定期调阅学习笔记,及时跟进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促进学习效果持续提升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未上党委会研究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得支付二是对时任警务保障室主要负责人给予谈话提醒组织处理。

3.针对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严肃组织生活725日县局党委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2022年民主生活会上未互提批评意见的现又在岗的同志,结合当时的主题内容补提了批评意见。二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坚决杜绝以谈工作代替思想交流。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来,局党委书记与各班子成员之间已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谈话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及所在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已谈话1次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

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废止县局《科级干部推荐规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推荐工作。二是根据股级干部管理权限,重新制定《股级干部任免规程》,增加任职公示相关内容。

2.针对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全局中层干部和民警在同一职位满10年的同志全部进行梳理,全面掌握底数情况。二是对任职已超过10年的层干部此次公安机构改革完成后一并调整。三是对在同一地方任职超过10年的科级干部报请县委进行轮岗交流

(十)抓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制定“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一步压实各级书记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架构,确保各级党组织设置合理、功能完善,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定期向局党委汇报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党建工作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制定党员教育工作方案,利用“周三夜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结合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五是对龙王、东青等支部党员活动室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并更新相关制度。

2.针对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机关党委进行剖析检视,就全局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并按程序开展选举。二是制定《党建工作手册》,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服务指南。三是专题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议,就党建业务和换届选举相关规定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3.针对组织生活形式化的问题。一是由机关党委牵头落实党建工作督促制度,每半年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二是责令二支部专题召开党员大会,支部班子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剖析检视。三是对石马等支部书记和新进支部班子成员进行培训,提升相关支部党务工作水平。

4.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未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问题。一是已对全局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并对考试成绩进行公示。严格审核入党材料,确保资料完善。

(十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针对“执法重点领域风险问题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苍溪县公安局提升执法能力三年计划(2024-2026年度)》,夯实民警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二是明确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依托执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对案件全流程监督。三是开展不正确履行职责“以案促改”活动和警示教育会,持续加强民警纪法教育和廉政教育,牢法治底线。

2.针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公务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纳入政府采购,实现公务车辆定点保险、维修加油。是严格票据审核,非特殊原因未定点维修、保险加油的,一律不予以报销。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推进‘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实不好的问题。公安将原“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比工作调整一级派出所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结合最新安排部署下一步整改措施为:一是制定“一级派出所”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责任分工及实施步骤。二是结合派出所辖区实际,按“一所一品牌”“一所一特色”的标准打造警务品牌,该项工作拟于2025年9月前完成。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对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按照相关的工作要求,该项工作常态化进行推进,第一项已于7月底结束;第二、三项拟定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关注民生为民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召开“为民服务”“关民生知民意”“以案促改”等民生专题会议提高民警对小案和民生案件思想认识。二是加强民生类案件侦破力度截至目前,同比2023年传统侵财类案件破获数增长10%,破获率增长11%。三是召开“为民服务”“关民生 知民意”“以案促改”等民生专题会议60余次,开展“反诈”“禁毒”等安全意识防范宣传活动40余次,涉及学校、街道、社区等多个区域,发放“反诈”“禁毒”等安全意识防范宣传资料2000余份,益群众达3000余人;四是对重点案件定期开展梳理,每月开展督办,确保重点类别案件的办理质效。2024年度重点行政类案件破获数增长6.7%。下一步,县局将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和巡逻防控,完善工作机制与监督体系,提升全局侦查破案能力,拟于2025年12月完成。

(三)针对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不足的问题。一是对全局专业人才情况进行梳理,制定人才招录计划。二是招录到1名法医专业人才、1名网络技术专业人才、1名会计专业人才。下一步,县局将继续梳理各专业人才情况,制定招录和培养计划,进一步增强专业人才储备,为苍溪公安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局党委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巡察整改,把整改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针对未完成及长期整改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和挂图作战,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落实定期调度和督查制度,通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县局将严肃追责。

(三)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总结和反思,充分汲取经验教训,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对已经取得整改成效的事项,要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强化队伍教育培训,促进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苍溪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5203598;邮政信箱:中共苍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628400;地址: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1号);电子邮箱:2803973@qq.com。

 

中共苍溪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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