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06 11:46:27 来源:
2018年7月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卫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反馈的12个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移交的1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调查处理,党纪立案4人,政务立案5人,免去院长职务1人,解聘1人,诫勉谈话10人,警示谈话11人,调整使用干部25人,追回各类资金122.7万元。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问题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全县卫计系统从严干部人事管理十条措施》,开展了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借用人员的清理。对借用人员按程序报批县委组织部;二是统一印制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折页、档案袋,全覆盖入户宣讲政策;三是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四是通过申请项目资金,购买体检设备,确保贫困人口免费体检项目齐全。五是已收违规报销的住宿费并存入银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六是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竣工验收,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儿科楼已建成投入使用。
问题2:“监管乏力,担当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安排了原卫生、计生人员工作;二是修订完善了行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制定了党务公开制度,对免去文昌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三是加强了二医院眼科建设,眼科设备正常运行;四是完善了《局机关建修维修工作制度》,要求所有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审计,按审定金额及时办理结算。五是对县二人民医院遗留问题已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责成县二人民医院立即委托法律顾问强力推动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与班子成员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内容。
问题4:“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建立了局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基层单位制度,落实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党建日常工作;三是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把党员发展作为党建工作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问题5:“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三是规范完善了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问题6:“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对机关内设机构挂牌情况开展清理。增挂了县流管站牌子。二是研究制订并印发了《全县卫计系统从严干部人事管理十条措施》,清退处理了违规超限额的编外人员5名;三是开展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尚有经组织部批准的43人继续挂职锻炼;四是已积极协调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及时为因工作需要进行职务调整的11人理顺人事关系。五是加大特岗全科医生和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项目实施力度,为基层乡镇卫生院充实人员。
问题7:“公卫服务薄弱,计生工作边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乡镇卫生院派驻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统筹调配。选派17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利州中专“农村医学”中专班学历教育,以充实到村卫生室工作。二是加大了公共卫生宣传力度,加强组织管理,督导检查。三是将县医院的精神科与县精神卫生防治院的心理咨询康复科整合以缓解县精神卫生中心床位不足、收治能力受限的问题。四是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专账,严格考核、公平公开,及时打卡直发乡村医生公卫补助资金。五是加强了计生协会的人员管理,进一步稳定了计生工作队伍。
问题8:“‘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与各医疗卫生单位、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与班子成员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切实加强了党性修养和教育活动。
问题9:“作风纪律较松弛,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出台了《苍溪县卫计系统干部职工问责办法》,进一步对干部工作纪律进行了规定,目前,局机关已执行上午和下午上下班全部打卡制度。已对相关问题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并向县卫计局写出书面说明。
问题10:“一度时期监管缺失,违规违纪行为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干部职工正反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提升拒腐防变的防疫能力;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加大了明察暗访力度;四是加大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加大了案件查办的震慑力度。
问题11:“行业监管乏力,医疗行为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了局综合监督股负责从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证据确凿、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案件审查,由局分管副局长负再审核;重大卫计行政处罚案件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处罚金额,坚决避免关系案、人情案发生。
二是我局曾先后派执法人员对陵江镇“某牙科”违法情形立案查处,给予其没收其药品、器械;罚款3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撤销了梁某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涉嫌非法行医罪案件,我局均已向司法部门办理了案件移送。
问题12:“财务监管宽松软,法规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严格债务管理,拟设立审计股,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监督管理。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收回了局机关6人次的不合规差旅费并存入银行。三是规范了值班补助发放,追回了超发补助费;四是健全了工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完整的工会财务账套;五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严格审批制度,责令涉嫌违规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整改。六是规范了报账流程,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杜绝了大额提现和超现金支付范围支付现金的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卫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39- 6293616(县卫计局党风廉政室电话)
邮政地址: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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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