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司法局委员会 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06 11:46:27 来源:
2018年7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委反馈巡察问题14个。经过2个月集中整改,已整改到位。整改过程中,修订完善重要制度4个,谈心谈话23人次,警示谈话8人次,调整工作岗位2人,提请县委组织部免职5人,配合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案件3件,追缴违纪资金15973元。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委班子不团结凝聚力差”的问题。党委班子开展了全覆盖谈话谈心,两次召开了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
二、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问题。修订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苍溪县司法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周三夜学”,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网络空间管理。
三、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重新设置了支部,改选了支部班子。重新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了局党委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
四、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的问题。细化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会商制度。
五、针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问题。已提请县委组织部免去5名基层司法所所长职务,已免去违规设置的2名副股长职务,对长期主持政治处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
六、针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七、针对“监督执纪薄弱”的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追,并全面梳理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并制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警示牌。
八、针对“党纪处理不严肃”的问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责令相关干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九、针对“贪污受贿”的问题。在公证改革过渡期采取行政工作、业务工作“双岗管理”模式,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十、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已追回全部违规资金,并再次组织学习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十一、针对“转移财政收入”的问题。已将相关资金缴入局财政专户。
十二、针对“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超标准接待、不违规采购公务物品,从根本上杜绝“违规采购使用、变通报账处理”问题出现。
十三、针对“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正在调查、核实、处理有关问题。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政府采购及时报备,全程留痕。
十四、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已追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和生活费,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财务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能职责。
欢迎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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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司法局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