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高坡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24 09:31:32 来源: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0日至10月12 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镇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镇巡察工作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问题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召开1次工作例会和机关干部工作会议,各班子成员将上级会议精神进行传达,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优化调整脱贫攻坚作战体系,充实调整脱贫办干部4人、驻村干部8人。二是健全脱贫攻坚定期会商制度,每月召开1次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听取分片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汇报,研究推进举措。三是组建易地搬迁项目复核组,全覆盖核实易地搬迁项目落实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实行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度,推行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公示制度,将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分别落实到每个岗位,使每项工作任务、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都具体落实到人,形成领导带头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五是强化工作督办抓落实,建立严格的跟踪督办机制,特别是对重大工作、重点项目,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督办,限时通报、限时办结,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要求的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六是兑现奖惩,严格绩效考核,充分利用绩效考核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树立争先意识。
截止目前,镇纪委对双石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不规范的问题,给予双石村时任支部书记胡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主任罗某党内警告处分;残疾儿童筛查不力涉及镇残联干部安某和珍子村主任杨某,分别进行了谈话函询,在镇村干部会上,作了通报批评。
问题2:“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委班子学习,提升综合能力。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系统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班子成员每月根据自己工作分工,开展不少于8个小时的自学,中心组已经集中学习了4次,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围绕“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做到重大事项通报和讨论、决策共同商议,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有意见可以提出,有分歧可以争论,统一认识后,做出决定,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班子成员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工作作风进行整顿,并结合“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从源头上解决了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推动不力的情况。四是分别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咬耳扯袖、团结批评再团结的目的,提升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综合能力,增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梳理矛盾问题,实行领导责任包干制度,专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从而有效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责任意识,突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坚持理论学习,提升干部素质。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2学时的要求,强化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以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依法治国、扶贫攻坚等十二个重点学习课题,截止2月份,共组织学习2次4学时,做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三是以百姓大讲堂、党群大讲堂、农民夜校为载体,有针对性的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解读,把解决群众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紧密结合;四是坚持思想导向,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宣传思想政治建设“一盘棋”、形成“大合唱”的工作思路。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与全镇各党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问题4:“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层层签订抓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二是严格落实党建月例会制度,每月最后一周召开党建月例会,查摆问题、研究举措、制定清单,确保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开展党建工作大评比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党建工作大比武”,对各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排名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建立组织生活评价机制,每次组织生活结束后,对组织生活质量进行测评,不合格的由镇党委督促重开。2019年1月31日,镇党委书记梁皓同志主持召开了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8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紧张严肃,又达到了加油鼓劲“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问题5:“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不断强化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每个驻片领导每月到联系片区各村参与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管党副书记每季度到各支部检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检查不合格的支部通报批评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去年底以来,累计开展村(社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抽查3次14个支部,指出并整改问题23个,支部党建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按期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高坡镇党委印发了《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委发〔2019〕13号)文件。三是完善党员会议制度,对党员大会召集人、主题、程序等要求进行明确。明确驻村党员镇干部为会议监督员,每次对党员大会进行现场指导,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开会。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镇党委成立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措施,严格了组织纪律。明确要求各党组织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开展问题整改以来,累计开展村党组织三会一课抽查2次11个支部,普遍整改情况较好。
问题6:“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党委民主生活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党委工作责任分工制度》等制度、规则,强调重大事项通报和集体讨论、决策。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上确保党内生活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实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杜绝主要领导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是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改进思想政治作风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法纪认识。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问题共同商议,党委班子统一认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重大决策上,班子成员站在全镇中心工作的立场,畅所欲言,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
问题7:“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村(社区)班子季度分析研判制度,镇党委组建26个调研组,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2018年12月逐村开展分析研判,对2名培养成熟的村后备干部进行考察,按规定程序选优配齐童家村班子成员,并及时向县级相关部门报告备案。二是组织召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由镇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进行现场测评,结合日常表现,对青寨、红寨等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并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三是建立党建工作季度交叉考核制度,每季度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驻村镇干部、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交叉查阅软件资料,对资料雷同、有造假嫌疑的,责令现场整改,并取消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评先评优资格。
问题8:“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记录党委会议,并进行专题培训,对记录形式、格式、方式进行专项明确,确保会议记录规范。二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重新规范布局机构设置,并统一规范制作门牌、去向留言牌、座牌,已全部清理整改。三是再次核实临聘人员合同签订情况,对临聘人员重新签订合同,每个聘期不超过3年。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问题9:“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高坡镇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程指导监督,强化了党委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意识。每季度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二是党委每季度听取一次镇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作了点评。已完成第一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三是镇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权力运行监督平台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李玺甫同志负责平台日常工作,按月、按季度定时公开内容,镇纪委将每个月的公示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四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班子成员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参加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
问题10:“执纪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学习。镇纪委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县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基础班”学习,认真学习纪律审查业务技能、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的办案体会和经验,提高自身理论和业务素质。二是跟班锻炼。镇纪委抽调镇年轻干部集中时间对案件和线索进行梳理调查,积累办案经验和能力。三是组织镇、村干部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版、2016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集中收看《阳光问廉》4次;四是完善监督体系。镇纪委设立公开信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采取日常督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镇属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次,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和腐败案件发生。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问题11:“惠民政策执行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全体镇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等,结合开展“三同三进”、返乡农民工座谈会活动,深入群众开展惠民政策大宣讲,确保家家有个政策明白人。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各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召开群众代表会,本着“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和用途,全面参与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使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加强惠民资金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救济扶贫政策,对所有惠民资金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村组干部优亲厚友,如发现村组干部违反惠民资金政策,一律严肃处理。四是建立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定期抽查制度,每月抽查1-2个村,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调查。
截止目前,高坡镇双凤村时任村支部书记谢某、苍湾村村主任杨某多领取生态效益林资金已转党纪立案审查。
问题12:“财政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原因,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刻组织财政人员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经彻查后了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滞留是由于个别贫困户存在易地搬迁住房未竣工、村镇还未验收原因,故未将易地搬迁资金全部拨付;产业扶持基金是由于各贫困村、非贫困村建设的集体经济工程当时还未竣工验收,工程项目负责方未来我镇进行报账;二是添措施抓整改,我镇立刻通知相关施工方,于施工完毕后,完善相关报账手续,并组织村、镇人员集体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立马拨付相关专项资金。三是我镇对2014年以来所有不符合程序的村级转嫁支出进行了清理与更正,党委政府提出相关要求,财政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规定,对不该列支的相关报账凭证坚决不予列支。四是制度落实,制定了高委发〔2019〕1号(中共苍溪县高坡镇委员会 苍溪县高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坡镇镇村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对我镇今后财经工作的高效展开制定了框架。
问题13:“一度时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高坡镇项目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建设项目的立项预审、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验收、工程支付、资料归档等工作,强化对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指导督查。二是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对应招投标的项目坚决实行招投标,做好项目前期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规划施工,严禁随意增加和减少工程量。对符合村民“一事一议”的项目必须上报镇审批,进一步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程序,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三是严格招投标过程中的审查程序。对应标企业和个人的资质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剔除。四是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对招投标项目要坚持“公对公”的支付原则,坚决禁止将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打入企业法人的个人账户。五是严禁镇村干部在招投标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在整改成效上要再巩固,以巡察整改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推动高坡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高坡镇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39-5784047(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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