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24 09:31:32 来源:

2018年11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问题1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共制定46条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令书面检讨干部5人,谈心谈话32人,约谈提醒7人,党纪处分1人;收回个人借款27.73万元,追缴违规报销资金5170元,修订完善制度办法59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针对党组班子战斗力有差距的问题。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建立AB岗工作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年龄偏大和涉改的3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二、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到位的问题。修订学习制度,抓实中心组学习和“周三夜学”,责令从网络下载发言材料的人员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三、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问题。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主抓意识形态工作,夯实“一岗双责”,制定财政微信(QQ群)管理办法,责令人事股按规定撰写、报送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四、针对执行上级决策有偏差的问题。制定行政效能建设三项制度,组织清理迟办缓办未办资金事项4件,筹集解决资金350万元,解决黄猫乡、龙洞乡等偏远乡镇的基础设施落后问题。

五、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对支付中心相关人员谈话记录与实际不符进行警示谈话,更新、完善党员活动阵地。

六、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修订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切实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

七、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县新招录财政干部23人,轮岗调整30人,向县编办报送5名临聘人员审批文件。

八、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修订廉政建设制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无故旷工8天的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考核为不称职,完善办公标识指引牌。

九、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将廉政日常督查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组织收看廉政警示片,开展专题党性教育活动。

十、针对局纪检组监督乏力的问题。大力支持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筹备组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季在财政系统开展正风肃纪检查。

十一、针对财政资金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开展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追缴723名党员干部违纪资金119.1万元,纪检监察组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出台《苍溪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十二、针对财务管理标杆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修订机关经费、固定资产等管理制度,15名职工的个人借款全部收回,2名人员的违规报销资金全部收回并上缴国库。

欢迎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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