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阶段性整改情况的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16 14:51:35 来源:
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20 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进行常规巡察,并于2019年4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针对“贯彻执行县委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在思想、行动上对标对表,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学习领会,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制定《林业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明确由乡镇党委负责派驻乡镇林业干部学习教育和日常管理,县林业局负责业务指导,年度考核充分尊重乡镇意见;加强帮扶干部政策业务培训,利用周六帮扶日分批次到村入户开展帮扶活动,将“三同”活动成效纳入帮扶干部年度考核。
二、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较薄弱”的问题。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兴起“大学习”热潮,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管控林业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落实专人加强网络舆情监管。
三、针对“‘两学一做’不够深入”的问题。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订并逗硬落实学习计划,严格学习考勤,每月1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1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定期开展“周三夜学”;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网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再学新《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读物,按季度调阅学习笔记,抓在平常、严在经常。
四、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精心拟定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调动党员热情,有效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动真碰硬,触及思想灵魂。
五、针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优化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取消元坝中心林业工作站站长姜某“2017年先进个人”资格,并对组织评选工作责任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
六、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局机关党委年初制订党建工作计划,半年组织督导考核,构建运行顺畅党建工作体系;开展支部换届选举配强班子,注重基层党务工作者的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推行局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小组)制度,建强建优基层战斗堡垒;扎实推进学习型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打造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七、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设置挂牌局机关内设股室;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程序选拔任用局中层干部,并按要求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备;严格规范临聘人员和借用人员管理,对编制内的缺岗人员纳入2019年招考计划。
八、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党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每季度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职工学习会、“周三夜学”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并以反面典型为鉴戒,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规守矩;加强项目资金、物资采购等权力节点监控,严格规范审批、招标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有效监控;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本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认真落实“一案三查”、重大典型案件剖析、案发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
九、针对“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日常考勤和作风纪律建设,督促保安人员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组织动员项目农户加强对历年退耕还林地块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落实林业技术人员跟班服务,把关种苗质量,确保造林成效;组成9个工作组完成了历年林业项目县级验收,已兑现账面滞留资金800余万元;开展林业惠民资金自查自纠,清退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62962.25元、违规调剂退耕补助资金113930元,清退集体虚报冒领生态效益补偿金27435元、个人虚报冒领生态效益补偿金5088.75元。
十、针对“林政监管执法存在随意性”的问题。深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林业行政处罚权交由森林公安机关统一行使;做好“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强化适时监控、全程监督、社会监督,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时赔付野生动物损毁庄稼的损失;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生产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重点对木材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等重要环节,具体操作人员、危化品管理、职业健康等重点部位加大管控力度。
十一、针对“林业产业重发展轻管理”的问题。举办核桃、银杏等经济林丰产管理培训班2期,指导种植户开展修枝整形、防病治虫、松土施肥、林下套作等丰产综合管理,提高林业产业助农增收实效;对歧坪红雨、漓江凤峨、东溪小龙等地因嫁接造成核桃母树死亡的,采购良种嫁接种苗进行了补植,对中标企业的经济责任追究,拟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十二、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未经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允许参与经商办企业、兼职兼薪问题突出,相关人员也未按县委组织部历次清查要求申报”的问题。责成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干部职工申请退出12人、辞职1人;督促24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主动解除了与中标企业(专合社)的技术服务合同,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和集中约谈,今后所有涉林企业不得聘请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项目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防止林业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经商谋利。
十三、针对“林业项目规划、招标及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规范林业项目申报立项程序,科学论证,提高规划可行性,坚持林业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杜绝无计划、超预算、超范围实施;月山乡亮垭村、白桥镇宝珠村、歧坪镇彭家梁村等村违规使用林业补助资金的问题,在相关乡镇纪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我局对5个乡镇林业干部项目监管缺位问题进行了集中约谈和批评教育;对兰池聚居点绿化、寻乐书岩园区绿化、兰海高速进出通道绿化和永宁镇园宝山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超投资,猕猴桃重点园区防风林带建设项目议标和2014年天保公益林项目招标情况,由相关责任人作出说明,派驻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中约谈和批评教育;加强梨仙湖湿地公园项目监管,组织前期进场材料抽查复检,对不合格材料和栽植不合格苗木及时清退更换,并处监理方罚款5万元、施工方罚款10万元;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检查验收“三到场”制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做实惠农惠民资金兑现前公示工作,加大资金兑现后抽查力度。
十四、针对“财务监管宽松软,法规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清退职工不合规报费6笔3210元,收回系统内部职工培训收费和项目评审劳务报酬5300元,机关运转支出严格按办公用房面积分摊;完善制度,严格实行公务用车派遣单审批制度,坚持定点停放、定点洗车、定点维修,分时段核定用车燃油;严格规范公务接待预算、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对无公函、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格规范差旅费用报销,坚持出差派遣制度,未在办公室申报登记,不得报销差旅费;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加强报销环节财务审核把关。
县林业局党组将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继续落实县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2344”发展方略,科学谋划机构改革后林业发展新思路,力争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幸福美丽新苍溪贡献林业力量。
欢迎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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