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石门乡委员会 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阶段性整改情况的公开
发布时间:2020-03-17 15:31:17 来源:
2019年9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乡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乡在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16个问题,现已整改销号14个,正在持续整改中2个,移交的1件问题线索已办结完毕。整改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警示谈话2人,书面诫勉2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针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班子成员担当意识和带头意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班子成员“一对一”交心谈心,从源头上解决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推动不力等情况。二是坚决以案促改。围绕“酒驾、走读、赌博、作风”四个方面,深入自查剖析,班子成员带头将法纪规矩入脑入心、指导工作。三是严肃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治蜀兴川总体方略、市委“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县委“2344”发展方略,始终在党和国家大局下思考、谋划、部署和推动工作。
二、针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利用周三夜学、农民夜校、坝坝会等方式宣讲政策30场次,到14个村开展政策宣讲640人次,印发扶贫政策汇编资料850余份。二是结合全乡猕猴桃和特色水产产业优势,建成高质量集体经济产业园14个,通过“四折两保+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村所有群众都实现了分红。三是按程序将全乡分设的4个联合党支部全部恢复合建设置并正常开展工作。
三、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出台《石门乡2019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见》,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细化学习教育方案,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1次。全面普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应知应会一些基本理论知识,认真领会精神实质。三是持续开展“石门好人”“文明新村”评选,评选“石门好人”10人,编排“石门山歌”,不断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用身边典型宣传身边故事感动身边人,不断凝聚人心,弘扬正气。
四、针对“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清单制管理。结合党建月例会、基层党建四大活动等,将党建责任层层压紧压实。二是细化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党建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将基层党建工作细化到月、责任到人。三是定期督查考核。每半年就全乡各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重点就三会一课、农民夜校、三务公开、优秀农民工回引等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行量化排名,考核到村到人,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五、针对“村级组织建设管理乏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村村到”大走访工作,采取走访座谈、个别访谈的方式详细了解各村运行情况,形成调研工作台账15个,针对各村具体情况分类施策,补齐短板。二是强化后备干部培养。挖掘乡域乡土人才、致富能人、产业大户等优秀人才,将其纳入村级后备干部,落实“一对一”帮带培养和跟班锻炼机制。目前,全乡15个村(社区)已按照每村不少于2人落实了村级后备干部。三是严格村“两委”干部选拔审核把关。凡党委动议人选均需组织、纪检、财务等部门联考查后按程序报批任用,杜绝带病使用。
六、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各村(社区)每季度集中公开1次,并同步在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公开,全年不少于4次。二是进一步完善全乡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充分发挥村“两委”管理财务的主体作用,方便群众办事,减少审批环节,确保高效。三是组织开展村务公开、财务管理专题培训1期,督促检查不少于1次。四是严格执行村级债权债务及资产管理办法,按程序核销坏账、呆账、报废资产。
七、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细化完善《党委决策议事规则》、《石门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石门乡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等制度,强调重大事项通报和集体讨论、决策。二是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之间每年至少进行2次以上谈心谈话交流,增加了解、增强信任、增进团结。三是规范组织好党委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了以业务会、办公会的形式代替党委会。
八、针对“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拨任用规定,对不合规定需调整的干部严格按程序报批调整。二是印发《2019年度推优和培养积极分子指导性计划》,每个支部每年至少发展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并有序从年轻党员中培养使用干部。三是从2019年9月起已全部停发吃空饷人员工资待遇,针对多发工资待遇乡财政正按标准从核发其生活费中进行抵扣。四是落实党政办主任列席乡党委会,专责做好会议记录,确保详细规范。
九、针对“党委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全年集中开展主体责任约谈、面对面交任务、压担子、解难题,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全年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党风廉政工作4次,分解目标任务12个,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汇报不少于4次。三是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廉政建设与本职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记录。
十、针对“纪委监督问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细化分解党风廉政目标任务,督办推进脱贫帮扶干部入户等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1次,听取并督促班子成员从严履行“一岗双责”汇报1次。二是持续抓好干部监督管理。逗硬落实《石门乡机关管理规定》《石门乡村组干部管理办法》,动态开展村(社区)干部述责述廉1期,督促党员干部干净履职。三是常态开展身边微腐惩治。开展作风效能督查4次,常态巡查巡访,查办群众身边“微腐”案件4件,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乡纪委受理信访举报,开展信访查办“回头看”1次,共排查16件,并全部办结。
十一、针对“以案促改、举一反三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案发地民主生活专题剖析。坚持立说立行、随查随改,深入剖析班子成员违纪,教育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二是建立“典型问题案例通报”机制,坚持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举一反三。三是开展全乡党员干部以案促改专题剖析,签订严肃纪律规矩承诺书,并主动向媒体公开,确保以案促改全面入脑入心。
十二、针对“执行项目管理规定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项目实施大清理行动。全面查找在项目计划下达、招投标、施工建设、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迅速整改落实。二是乡财政所、乡扶贫办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计划调整和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制定《石门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培训1期。对已实施的项目严格执行审计,根据审计结论予以结算。四是严格追责问责。针对中梁村未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的违纪问题,已党纪立案处理1人。
十三、针对“执行财经制度纪律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清理借用公款15人,归还14人25869.39元,剩余1人3085.51元正在办理中。二是认真落实“村账乡管”各项制度。对全村乡村干部进行了财政法律法规培训,要求所有村社财务收支全额规范入账,杜绝违规列支会议费。三是对各村报账的票据、凭证,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盖章的基础上,进行每月1次的严格审核,坚决杜绝白条入账和资金支出,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合格的同意入账,不规范的退还补办,违反制度的不予入账。四是完善公务租车管理制度,严禁干部私车公用报销租车费。五是严格执行政府公务接待、会议费、公务用车管理等财经法规,确保支出合法有效。六是建立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定期清产核资,对达到报废条件的物资,按规定程序按时申报、审批,并做好登记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十四、针对“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行为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金城村2名五保和1名重度残疾对象多领民政资金问题,乡纪委已调查办结,并给于书面诫勉2人。二是组织清理2013年至2015年一卡通失败数据,及时补发到户,对不能发放到户的资金及时上缴县财政。目前,已核实滞留资金86306.35元,通过“一卡通”补发到户56362.29元,更正账务错误7900元,对无法核发到户的资金22044.06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十五、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杜绝“以罚代管”。建立干部职工管理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职业保障,加强员工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心理辅导。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并落实以工作成效和工作绩效双挂钩保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三是严格项目评审。严禁举债上项目,对实用价值不大的项目一律取消。四是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减少不必要的发文及会议,凡无领导签批文件一律不发。
十六、针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处置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石门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研究一次信访维稳工作,并做到实时研判及时处理重大信访事件。二是坚持好信访稳定工作研判联席会,每月对全乡排查出的的信访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及时研判,实行专案专人明确责任清单,细化化解方案,确保件件落实可控。三是强化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各项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做到早调研、早评估、早发现、早研判、早防范、早解决。
欢迎全乡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我乡党委巡察反馈问题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39—5729001
邮政地址:苍溪县石门乡龙兴路1号
电子邮箱:4443746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