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国资事务中心党委情况反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0-03-30 10:55:54 来源:
3月26日下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国资事务中心党委情况反馈会在县财政局九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巡察办党总支书记罗荣,县委第二巡察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军龙,县国资事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及县属有关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县国资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赖于强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汀出席会议并讲话。
向华宗同志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他指出,县国资事务中心党委落实党对国资系统的领导、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力;意识形态引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力度不够;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他要求,县国资事务中心党委要进一步加快县属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县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预防机制;按照县委要求,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罗荣同志就国资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他要求县国资事务中心党委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必须压实责任,勇于担当,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时间节点,强化整改逗硬,推动国资工作上新台阶。
赖于强同志代表县国资事务中心党委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把准工作重点,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发挥好国资国企对县域经济的引领和带动。
李汀同志讲话强调:县国资事务中心党委要切实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把“9个认真”贯穿整改全过程,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认真反思、认真检视、认真领会、认真梳理、认真整改,运用巡察成果,必须认真谋划、认真改革、认真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