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月山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0-07-07 17:52:18 来源:

根据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部署6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月山乡党委动员会议召开。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张会兰、月山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派出龙山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会议;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退休干部代表乡属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贫困村第一书记列席会议。月山乡党委书记李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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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周喜全同志就巡察对象、主要内容及任务、方式方法、工作程序等作了动员讲话。他要求月山乡党委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任务,做深做细全面政治体检;要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他表示,巡察组一定会真巡实察、动真碰硬,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李岚同志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二是严守纪律规矩,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张会兰同志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要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发挥好政治巡察“探照灯”“显微镜”作用。

据悉,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月山乡开展一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881287166)、电子邮箱(cxxcsz@163.com),在月山乡政府及烟峰社区设置“巡察工作专用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县委第四巡察组重点了解月山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县委管理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乡属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有关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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