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29 17:45:54 来源:
根据苍溪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5日至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3月24日苍溪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司法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党组成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职能职责,细化了各项工作计划和措施。二是修订完善《 县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谈心谈话》等制度,班子成员间相互交心谈心36人/次,促进班子成员既分工负责又团结协作,形成制度规范长期坚持。三是严格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举措,切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加强辅助人员配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四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并强化督察考核力度,今年1-8月份院庭长办结案件2409件,占全部结案的53.4%。
2.针对“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和法律服务,修订完善巡回审判工作考核办法。1-8月巡回审判案件362件。二是开展了“法官企业1+1服务发展面对面”专项活动,针对在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1件,着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3.针对“办理县委书记信箱信件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涉及的6件信访件进行督促催办,现已全部办结。二是明确了各部门信访工作的职能职责,建立了“日沟通、周报告、月通报”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信访例会,实施领导包案制度,提高了信访件办案效果。
4.针对“脱贫攻坚帮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精准细化帮扶措施,增强帮扶人员责任,抓好产业补短和感恩教育。二是深入开展“三同三进”活动,强化帮扶工作督察,及时更新完善帮扶信息、规范收集档案。三是协助争取资金,完成帮扶村组道路硬化和水渠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定期分析研判,定期主动向县委专题汇报。二是切实加强本院“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及时回应热点问题,确保不产生负面网络舆情。三是经常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6.针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干警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二是充分利用“周三夜学”、“会前学法讲法”等,不断强化廉政教育,切实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干警廉政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开展纪律作风和审务效能的专项督察,发出督察通报四期,对“六难三案”问题微腐败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约谈提醒或批评教育20余人次,队伍纪律作风显著优化。
7.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各项制度16个,制度全面系统,工作落地见效,社会评价显著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安检制度,规范使用相应安检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法庭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三是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智能导诉,自助立案,电子档案查询,自助交费打票等服务功能及设施。
8.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案件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审判人员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法官及辅助人员的权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充分发挥专业法官委员会、审判委员会作用,强化复杂案件集体研判,降低案件发改率,加强“四类案件”管理,加大“三评查”力度,强化调解工作和判后释疑力度,提高服判息诉率。三是进一步强化案件关键节点跟踪管控和审限管理。1—8月,共结案4500件,平均审理天数34.67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2.7%,办案质效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9.针对“执行财经法规不严,‘三公经费’等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法纪教育。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把公务接待审核关,杜绝超标接待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对超出标准报销的差旅费2370元予作出退还处理。
10.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二是坚持集体决策,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招标程序,严格履行合同,严控项目变更。对确需变更必经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县相关部门审批。
11.针对“基层党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法庭支部建设,调整充实了四个机关、两个法庭支部班子。二是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准确计算党费缴纳基数,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
1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必须由党组会决定的事项。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做到会前充分沟通,集体决策,认真落实党组决定。三是立行立改,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规范伙食费收费标准。
13.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人事工作程序,坚持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二是干警轮岗交流,调整中层正职4人,中层副职8人。三是畅通员额法官进退机制,2名员额法官退出员额,两名年轻法官助理进入员额法官。四是撤销了自行设置的综合办案组,并规范了办公室标牌。
14.针对“司法巡查整改不落实落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司法巡查开展“回头看”,实施问题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点案件等案件监督,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案件质效管理,巩固司法巡查整改成果。
15.针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小组建在合议庭、执行组上,强化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二是用身边的人和事来警示教育干警,通过一案一警示教育会,持之以恒抓正风肃纪。三是调整充实了审务督察力量,在审判、执行、财务等高风险岗位设置了监察员,实现审务督察全覆盖。四是规范接待当事人,专门设置当事人接待室6个,通过楼宇智能化管理,将办公区与审判接待区分离,实现公开、阳光、便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203180 邮政地址:628400 电子邮箱:363466171@qq.com。
中共苍溪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