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09 17:01:21 来源:
1月9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联动巡察县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联络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基层法庭主要负责人、近五年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屈波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县法院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短板、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不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弱项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偏差、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偏软、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不够、人才培养意识淡薄、落实为民服务宗旨有短板、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三个方面的问题。
会上,屈波同志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县法院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干部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和系统观念,以啃硬骨头精神把司法体制改革各项要求落深落细落实;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干警队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司法改革促进法院工作上台阶的重要契机。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逐一整改销号,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红代表县法院党组就巡察整改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提出的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县法院党组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理清工作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县法院党组照单全收。对下一步县法院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强化担当意识,夯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全院干警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法院党组要负起总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亲自主导整改工作,亲自跟踪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三是注重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要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把巡察问题整改与服务发展大局结合起来,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党建队建结合起来。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法院审判事业发展上来,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落实县委“543”发展战略、助推苍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