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金……5个市(州)纪委监委通报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6-19 08:57:21 来源:廉洁四川

 日前,5个市(州)纪委监委通报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

 1.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吴寒松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01年至2017年,吴寒松先后收受多人以拜年、过节等名义所送现金18.2万元。同时吴寒松还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问题。2018年5月,吴寒松受到撤职处分,违规所得予以收缴。

 2.攀枝花市东区密地街办密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开隆强违规发放钱物问题。

 2017年4月底,开隆强违反规定以加班费、误餐费等名义给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发放现金共计1.3135万元。2018年4月,开隆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钱款予以收缴。

 3.盐边县住建局纪检组长王丽华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7年7月,王丽华在协助办理丈夫的母亲丧葬事宜过程中,没能当场拒收本单位职工赠送礼金共计0.33万元。葬礼完毕后,王丽华向组织汇报了相关人员到场慰问并赠送礼金的情况。2017年8月至11月,王丽华陆续将收取的0.33万元礼金进行了退还。2018年4月,王丽华因退还不及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格,受到诫勉处理。

 4.十九冶(集团)南京公司副经理易高文违规签字报销费用问题。

 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易高文先后作为十九冶南京分公司领导和十九冶机电公司负责人,签字审批了在其弟弟夫妇经营的火锅店消费的发票162笔,共计报销金额12.3303万元;易高文本人在2015年报销在其弟弟夫妇经营的火锅店消费的发票7笔,共计报销金额0.7478万元。2017年12月,易高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元市纪委监委:

 1.利州区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胥裕建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2013年至2015年,胥裕建在任利州区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作为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以给职工统一购买运动服装形式违规发放福利。2018年5月,利州区纪委决定给予胥裕建党内警告处分。

 2.青川县房石镇党委书记银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2014年国庆节前,时任房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银军,收受房石镇场镇社区党委书记刘某某以拜节名义所送现金1万元、“国窖1573”白酒1件。2017年11月,银军主动上缴涉案款物折合现金1.4万元。2018年4月,青川县纪委决定给予银军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3.剑阁县王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左光明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

 2017年1月,王河镇党委书记杨国波(另案处理)与左光明商议后,在绵阳市某茶楼召开党委会。会后,杨国波、左光明与另外6名参会人员到绵阳市某火锅店用餐,公款消费500余元。2018年2月,剑阁县纪委决定对左光明立案审查。

 4.剑阁县高池乡原人大主席附兴培(享受副县级工资待遇)违规操办生日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

 2017年12月,附兴培未向组织报告,在高池乡某酒楼举办本人生日宴会,宴请宾客20桌,违规收受47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9550元。2018年3月,剑阁县纪委决定对附兴培立案审查。

 5.苍溪县供排水公司(现汉昌水务公司)原经理刘文恩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

 2013年7月,苍溪县供排水公司组织30名党员借学习考察之名,分两批到湖南张家界旅游,共消费12.8万元,刘文恩签批同意在职工教育经费中予以报销。2018年6月,苍溪县纪委决定给予刘文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正在追缴中。

 6.广元市东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利州区属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涂小艳,产业发展部经理、工会主席敬准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的问题。

 2017年1月,涂小艳、敬准和时任广元市东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法人王某某商议后,在市城区某娱乐会所茶楼与龙潭乡复兴村村民代表协商解决该公司所属养猪场污染村民堰塘及鱼苗赔偿等问题。协商结束后,涂小艳、敬准等人组织村民代表在KTV消费4740元,并在公司财务中列支。2018年5月,利州区纪委决定给予涂小艳、敬准党内警告处分。

 7.昭化区丁家乡社区主任刘理凡违规操办生日宴的问题。

 2017年12月,丁家乡社区主任刘理凡为自己举办60岁生日宴,违规邀请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800元。2018年5月,丁家乡纪委决定给予刘理凡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遂宁市纪委监委:

 1.遂宁市国土局原党委成员、副局长李戈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3年2月至2017年12月,李戈先后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2.8902万元,李戈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5月,李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大英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小平违规收受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陈小平先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7.31万元,并以虚增技侦设备价格的方式,申请财政资金购买越野车两辆,陈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4月,陈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遂宁市船山区永河现代农业园管理委员会干部徐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5月至6月,徐焰在参加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先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0.22万元。2018年2月,徐焰受到政纪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遂宁市安居区城管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谭友林借操办其子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3月3日,谭友林为其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46万元。2018年5月,谭友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5.射洪县天仙镇白马村文书李前昌违规领取补助问题。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李前昌违规领取误工补助,违规报销通讯、交通补助共计0.862万元,李前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4月,李前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蓬溪县群利镇九龙坡村村委会主任贺远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2月18日,贺远华未按规定向组织申报,由其子贺某为其祖母举办生日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05万元。2018年5月,贺远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礼金已清退。

南充市纪委监委:

 1. 营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戚权铭,原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吴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杨茂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至2017年1月,戚权铭先后4次违规收受工程承建商张某某所送礼金5000元;2016年7月,吴松违规收受工程承建商张某某所送礼金1000元;2017年1月,杨茂全违规收受工程承建商张某某所送礼金3000元。此外,戚权铭、吴松、杨茂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戚权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吴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杨茂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违纪款被收缴。

 2. 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曹家坝村村主任何树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3月15日,何树林主持召开曹家坝村妇联选举大会。会后,何树林安排与会人员到龙门一饭店聚餐,餐后到龙门一KTV唱歌,共计消费2650元,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2018年2月,何树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辞去村主任职务,所产生费用由参加人员自行支付。

 3. 西充县中南乡卫生院院长何建设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6年6月,何建设帮助中南乡邓家沟村6组村民谢某某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事宜,违规收受谢某某父亲赵某某所送礼金5000元。2016年7月3日,何建设将所收礼金全部退还赵某某。8月,何建设受到记过处分,被免去职务。

 4. 阆中市西山乡三岔河原村支部书记杨万明、原村主任鲜光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3年至2017年3月,杨万明、鲜光云2人在担任西山乡三岔河村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违规报销乡村会议、进城办事等村务活动用餐、购买烟酒等费用共计11.22万元。此外,杨万明、鲜光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杨万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鲜光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 嘉陵区临江乡申家嘴村原村主任罗福平操办其子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2月,罗福平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29户困难群众所送礼金5400元,其中低保户24户4300元、贫困户2户500元、低保贫困户3户600元。2017年7月,罗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辞去村主任职务,违规收取礼金已退还。

6. 蓬安县第二中学政教处主任王爱民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7年3月,王爱民在未按规定进行报告备案的情况下,在蓬安县相如广场某餐馆举办乔迁宴,宴请宾客7桌65人,收受礼金14300元。其中,收受蓬安第二中学教职工43人所送礼金8400元。2017年8月,王爱民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已退还。

 7. 南部县交通局秘书股股长蒋治田违规借用有业务往来单位车辆问题。

 2013年至2016年7月,蒋治田多次借用陵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车辆到县交通局使用,仅在前两次借用车辆时向局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其后借用该车均未向有关领导报告,也未支付陵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租车等费用。2017年7月,蒋治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南充广播电视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文畋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6年3月4日,文畋违规使用该单位公务用车送其小孩上学,同月受到诫勉处理。

雅安市纪委监委:

 1.雅安市雨城区统计局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和发放福利问题。

 2015年3月,雨城区统计局以开展职工活动名义,组织局机关11名干部职工到重庆市武隆区旅游,公款支付旅游费用10130元,并向5名没有参加旅游的干部职工每人发放920元超市购物卡。雨城区统计局分管财务工作的总统计师李丽参加旅游并签字同意报销上述费用。雨城区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莉(时任雨城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雨城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青鹏参加旅游。2018年4月,李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田莉、罗青鹏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2.汉源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何建平,县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楷林违规定额发放差旅费问题。

 2017年1月,汉源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何建平与分管财务工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楷林商议,按照60元/人·天的标准违规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定额发放2016年7月至12月差旅费共计88800元。其中,领导和驾驶员按照每人每月出差10天、一般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月出差8天计算发放。2018年3月,何建平、陈楷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差旅费已全部收缴。

 3.石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李建伟违规使用警车问题。

 2018年2月9日晚,石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李建伟与朋友在石棉县城某火锅店用餐后,安排特巡警大队警务人员违规驾驶警务用车送个人朋友。2018年5月,李建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荥经县新添中心卫生院庙岗分院院长高明坤违规发放临聘人员差旅费和工资问题。

 2018年1月,荥经县新添中心卫生院庙岗分院院长高明坤违规给已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临聘人员定额发放2017年全年差旅费5100元。高明坤还存在向已解除聘用合同临聘人员违规发放工资3000元的问题。2018年3月,高明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差旅费和工资已全部收缴。

 5.芦山县宝盛乡凤头村党支部书记李本康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宴问题。

 2018年1月,芦山县宝盛乡凤头村党支部书记李本康不如实向组织申报,为其女儿操办婚宴130桌。2018年3月,李本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网址导航

版权所有: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蜀ICP备17003113号

电话:0839-8622594    您是第 40367 位访客    今日访问 89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