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微腐败再出重拳!马家坝乡七一村群众补助资金失而复得

发布时间:2017-12-22 09:06:20 来源:本网

12月20日下午,一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违纪款清退现场会”在朝天区马家坝乡七一村举行。朝天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彭鸿向群众代表发放清退款并讲话。区纪委、区人民检察院、马家坝乡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七一村党员群众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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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清退现场会,自然事出有因。

原来,在2011年至2016年期间,马家坝乡七一村原支部书记王长森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获取生态公益林资金17万余元,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纪委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了严肃查办。2017年10月,朝天区人民法院判处王长森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退还赃款17万余元。

在违纪款清退现场,马家坝乡七一村村民王宗俊看着本该属于大家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失而复得,心里百感交集。

王宗俊“要是办案的同志不来核实情况,恐怕到现在我们都不清楚王长森一直在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主意。纪委不但严惩了那些侵害我们群众利益的人,还亲自把违纪款送到我们手上,让大家看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 

王长森违纪违法的案例也触动了后任的村干部。

七一村现任支部书记王长军一再向大家表态,一定以此为戒,牢记初心,办好村上每一件事。王长军“王长森侵占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案已经触及到了七一村每名党员干部的灵魂,现场清退违纪款更让我们看到了区委区政府‘零容忍’‘全覆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空前的力度。”

彭鸿:“此次会议既是违纪款清退现场会,更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警示教育会。王长森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侵害群众利益,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彭鸿指出,在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违纪款清退现场会,充分体现了区委、区纪委对群众利益的坚决维护,对群众诉求的高度关切,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生动实践,是朝天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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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鸿对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提出四点要求:

落实责任。各乡镇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班子带好,队伍带好,党员管好,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始终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党政领导班子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既要管事,更要管人;各乡镇纪委书记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党委政府聚精会神抓发展、决战决胜全面脱贫奔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农民夜校等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廉洁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深入挖掘和宣传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好党员、好干部;及时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明红线。要组织各村(社区)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还群众一本明白账。

注重预防。要进一步加强村级“三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现象,倒逼“小微权力入笼”;探索推进“整治‘微腐败’、管住‘微权力’、提升‘微幸福’”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严肃纪律。要以王长森案为镜戒,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务“动奶酪”的,必须让他付出惨痛代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碰高压线,不睬雷区,建好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让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延伸阅读

今年7月以来,朝天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以及全市集中整治“四风”和“微腐败”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明晰责任强部署,突出宣教重引导,强化监督纠问题,聚焦问题严整治,集中力量整治基层“微腐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马家坝乡七一村套取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案等各类案件98件,实施谈话函询131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93人,移送司法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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